北新建材: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18-01-09
证券代码:000786 证券简称:北新建材 公告编号:2018-002
北新集团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8 年 1 月 8 日(星期一)下午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
①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时间为 2018 年 1 月 8 日
上午 9:30-11:30,下午 13:00-15:00
②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 2018 年 1
月 7 日下午 15:00—1 月 8 日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二)召开地点: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 17 号国海广场 2 号楼 6
层会议室
(三)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会议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
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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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
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四)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五)会议主持人:董事长王兵先生
(六)出席情况
股东和股东授权代表的出席情况: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
东授权代表共 21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641,938,367 股,占公司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7.996%。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
代表共 6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640,709,27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37.923%;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共 15 人,代表有
表决权股份共 1,229,097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73%。
此外,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董事会秘书及公司
聘请的律师、独立财务顾问等相关人士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
章程的规定。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记名投票表决和网络投票方式审议并通过了以
下提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回购注销国泰民安投资、和达投资等
10 个有限合伙企业及贾同春等 35 名自然人锁定股份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641,938,36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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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与本议案所述事项有关联关系的股东未出席
本次会议。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2,872,49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
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
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
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该提案的表决通过是下述《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的议案》和《关
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表决结果生效的前提。
表决结果:通过。该项提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会议的
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641,938,36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2,872,49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
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
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
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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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决结果:通过。该项提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会议的
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641,938,36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2,872,49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
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
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
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表决结果:通过。该项提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会议的
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641,937,86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99%;反对 5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
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1%;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
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2,871,99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
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26%;反对 500 股,占出席会
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74%;弃权 0 股,占出席
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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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决结果:通过。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641,937,86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99%;反对 5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
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1%;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
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2,871,99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
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26%;反对 500 股,占出席会
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74%;弃权 0 股,占出席
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表决结果: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晏国哲、郭婕
3.结论性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均合
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北新集团建材股份有限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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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北新集团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 1 月 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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