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公司公告

北大医药:关于公司拟出售参股公司股权的独立董事意见2017-10-26  

						        关于北大医药股份有限公司拟出售参股公司股权的

                               独立董事意见

    北大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
于 2017 年 10 月 25 日上午 10:00 在重庆市渝北区金开大道 56 号两江天地 1 单
元 10 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
制度的指导意见》、 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
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在认真审阅有关资料和充分沟通的基础上,就公司第八届
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的《北大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出售参股公司股权
的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公司拟通过公开挂牌方式出售参股公司肿瘤公司 41%的股权,有利于优化公
司资产结构,增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符合公司未来发展规划,不存在重大风险,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时,公司拟聘请具有证券
相关业务资格的审计评估机构,以评估值为定价依据,并采取公开挂牌方式以保
证交易价格公允,对公司及全体股东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
益,不影响公司独立性。本次交易审议和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
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综上所述,我们对《北大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出售参股公司股权的议案》
无异议,同意公司将参股公司股权转让事项。




                                            独立董事:郝颖、王洪、唐学锋

                                                   二〇一七年十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