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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北大医药: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19-10-25  

						                        北大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北大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于
2019 年 10 月 24 日在重庆渝北区金开大道 56 号两江天地 1 单元 10 楼会议室以

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
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
意见》、《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基于独
立判断的立场,在认真审阅有关资料和充分沟通的基础上,就公司第九届董事会
第九次会议审议的会计政策变更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经核查,公司按照财政部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
版)的通知》(财会[2019]16 号),对公司合并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修订,符合有
关法律、法规及会计准则的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能够客观、真实、公允地

反映公司的资产质量和财务状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
东利益的情形。
    董事会对该议案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
定,其决策程序合法、有效。
    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北大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郝颖、王洪、唐学锋
                                          二〇一九年十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