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万年青水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和《深圳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独立董 事发表以下意见: 公司董事会在审议《关于子公司向关联方采购熟料的议案》之前 取得了我们的事前认可,公司子公司江西兴国南方万年青水泥有限公 司、赣州章贡南方万年青水泥有限公司拟向关联方采购熟料,并签署 《买卖合同》,是公司基于产能得到有效发挥以及确保公司水泥市场 的占有率的情况下,按照第三方市场价格向其购买水泥熟料。本次交 易构成公司的关联交易,公司董事会在审议上述议案时关联方董事履 行了回避表决程序,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 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经过我们对有关材料的审核和对有关情况的了解,我们认为买 卖双方按照市场价格进行交易,符合市场原则,不存在损害其他股东 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实施本次关联交易。 独立董事: 时间:2014 年 11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