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公司公告

万年青:分红规划2015-03-28  

						                江西万年青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分红规划


   为了明确对公司股东权益的回报,落实《公司章程》中关于利润分配政策的

条款,以增加股利分配决策透明度和可操作性,便于股东对公司经营和分配进行

监督,特制定本《分红规划》。


   一、分红规划考虑的因素


   遵循《公司章程》的规定,着眼于公司的长远和可持续发展,在综合考虑公

司经营发展实际、股东意愿、社会资金成本、外部融资环境等因素的基础上,建

立对投资者持续、稳定、科学的回报机制。


   二、分红规划履行的决策程序


   公司董事会结合具体经营数据,充分考虑公司盈利规模、现金流量状况、经

营当期资金需求,并结合股东(特别是公众投资者)、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意见,制

定公司分红规划,并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如果外部经营环境或者公司自身经营状况发生较大变化,经半数以上董事同

意和半数以上独立董事同意,董事会可以对分红规划进行调整;调整分红规划应

以股东权益保护为出发点,且不得与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相抵触。


  三、股东分红规划制定原则


  1、利润分配形式


  公司实行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采取现金或者现金与股票相结合方式

分配股利,并优先采用现金分红的方式分配利润。
  2、现金分配的时间


  在符合分红条件、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情况下,公司原则上

每年度进行一次现金分红。如果当年半年度净利润超过上年全年净利润,公司董

事会可以根据公司资金需求状况提议进行中期现金分红。


  3、现金分配的条件和最低比例


  在满足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情况下,如无重大投资或重大现金支出

等计划,公司将积极采取现金方式分配股利,现金分红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

利润的 20%。重大投资或重大现金支出计划是指以下情形之一:


  ①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购买设备累计支出达到或超

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30%;


  ②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购买设备累计支出达到或超

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10%。


  在每年现金分红比例保持稳定的基础上,如出现公司业务发展快速、盈利增

长较快等情形,董事会认为公司的发展阶段已属于成熟期的,按照公司章程的规

定,实行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4、发放股票股利的条件


  若公司利润增长快速,在上述现金股利分配之余,公司可以用追加股票方式

分配股利。公司发放股票股利应注重股本扩张与业绩增长保持同步,并综合考虑

公司成长性、每股净资产的摊薄、公司股价与公司股本规模的匹配性等真实合理

因素。
  四、分红计划


  公司在足额预留法定公积金、盈余公积金以后,每年向股东现金分配股利不

低于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 20%。若公司净利润保持增长,则可根据《公司

章程》的规定,提高现金分红比例或实施股票股利分配,加大投资者的回报力度。


  公司符合现金分红条件,但董事会未作出现金利润分配预案或以现金方式分

配的利润少于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 20%时,应当在定期报告中披露原因,

还应说明具体原因、未用于分红的资金留存公司的用途和使用计划,并由独立董

事发表独立意见,同时在召开股东大会时,公司应当提供网络投票等方式以方便

中小股东参与股东大会表决。


  五、本分红规划由董事会负责解释,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