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789 证券简称:万年青 公告编号:2015-16 江西万年青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 二、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集人:江西万年青水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会议时间:⑴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5年4月21日下午14:00; ⑵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 间:2015年4月20日15:00至2015年4月21日的15:00期间的任意时 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时间:2015年4月21日的 9:30-11:30和13:00-15:00; 3、现场会议地点:南昌市高新技术开发区京东大道399号万年青科技园公司二楼 会议室; 4、会议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江尚文先生; 6、本次会议通知于2015年3月28日和2015年4月17日发出。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 《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三、会议出席情况 1、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60人,代表股份181,611,706股,占公 司股份总数的44.4137%。其中: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3人, 所持(代表)股份为174,142,966股,占公司总股份的42.59%;本次会议通过网络投票的 股东57人,代表股份7,468,740股,占公司总股份的1.8265%。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参加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57人,代表股份7,468,740 股,占公司总股份的1.8265%。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参加了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四、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1、总体审议结果:本次股东大会用现场投票表决和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全部议 案均获得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表决通过。 2、提案逐项审议情况: ⑴《201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 同意175,430,568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5965%; 反对162,6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95%; 弃权6,018,538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959,238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3.3139%; 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⑵《201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 同意175,428,368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5953%; 反对162,6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95%; 弃权6,020,738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961,438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3.3152%; 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⑶《201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情况: 同意175,428,368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5953%; 反对162,6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95%; 弃权6,020,738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961,438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3.3152%; 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⑷《2014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情况: 同意175,428,368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5953%; 反对162,6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95%; 弃权6,020,738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961,438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3.3152%; 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⑸《201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 同意175,480,868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6242%; 反对172,5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49%; 弃权5,958,338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958,338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3.281%;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337,90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7.9134%;反对172,500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3096%;弃权5,958,338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 权5,958,33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9.7770%。 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⑹《关于确定2014年度审计费用及续聘2015年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情况: 同意175,428,368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5953%; 反对162,6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95%; 弃权6,020,738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961,438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3.3152%;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285,40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7.2104%;反对162,600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1771%;弃权6,020,738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 权5,961,43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0.6125%。 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⑺《江西万年青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分红规划》; 表决情况: 同意175,428,368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5953%; 反对162,6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95%; 弃权6,020,738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961,438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3.3152%;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285,40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7.2104%;反对162,600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1771%;弃权6,020,738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 权5,961,43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0.6125%。 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⑻《关于子公司向关联方采购熟料的议案》; 表决情况: 同意175,428,368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5953%; 反对162,6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95%; 弃权6,020,738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961,438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3.3152%;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285,40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7.2104%;反对162,600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1771%;弃权6,020,738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 权5,961,43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0.6125%。 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⑼《关于子公司向关联方销售熟料的议案》; 表决情况: 同意175,428,368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5953%; 反对162,6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95%; 弃权6,020,738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961,438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3.3152%;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285,40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7.2104%;反对162,600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1771%;弃权6,020,738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 权5,961,43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0.6125%。 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3、听取了《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孙昊天、梁巧贤律师为本次股东大会进行了法律见证并出 具法律意见书,认定本次股东大会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 及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等相关事宜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江西万年青水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四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