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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万年青:独立董事意见2017-08-30  

						                 江西万年青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
《深证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作为公
司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立场,就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
关于公司聘任常务副总经理的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审阅公司本次董事会关于聘任李世锋先生为公司常务副总经理的
议案及其相关履历资料,李世锋先生现任公司副总经理,未发现其有《公
司法》规定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亦未有被中国证监会确定
为市场禁入者、或禁入尚未解除的现象,其任职资格符合担任上市公司高
级管理人员条件规定。
    2、经了解李世锋先生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具备担任常务副总经
理职务应具备的能力。
    3、公司本次聘任常务副总经理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程序合法。
    综上所述,我们同意公司聘任李世锋先生为公司常务副总经理。


                         独立董事:   刘作毅   王芸   郭华平

                                      二〇一七年八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