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年青:关于公司财务部原部长肖福明挪用资金、骗取票据承兑案进展公告2018-07-03
证券代码:000789 证券简称:万年青 公告编号:2018-35
江西万年青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财务部原部长肖福明挪用资金、骗取票据承
兑案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6 年 10 月 11 日,江西万年青水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披露了
《江西万年青水泥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信息公告》(2016-21 号公
告):公司在财务检查中发现子公司江西南方万年青水泥有限公司
价值约 1.76 亿元人民币的银行承兑汇票去向不明。公司财务部原
部长肖福明涉嫌挪用资金,涉嫌骗取票据承兑。现将相关情况公告
如下:
一、案情基本情况
1、案件主体:
公诉机关:江西省南昌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检察院(以
下简称“开发区检察院”)
上诉人(原审被告人):肖福明,男,原系公司财务部长,因
涉嫌犯挪用资金罪于 2016 年 8 月 31 日被刑事拘留,同年 10 月 1
日被逮捕。
原审被告人:姚科龙,男,系江西省万年县文龙实业有限公司
负责人,因涉嫌犯骗取票据承兑罪于 2016 年 10 月 18 日被刑事拘
留,同年 11 月 23 日被逮捕。
2、案件过程: 2017 年 6 月 28 日,开发区检察院向南昌高新
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开发区人民法院”)提起公
诉,指控肖福明犯挪用资金罪、骗取票据承兑罪、姚科龙犯骗取票
据承兑罪。开发区人民法院于 2018 年 2 月 5 日作出一审判决,被
告人不服一审判决,向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南昌市中级
人民法院于 2018 年 5 月 2 日作出二审判决。
3、案件判决结果
一审法院认为被告人肖福明的行为已构成挪用资金罪、骗取票
据承兑罪,被告人姚科龙的行为构成骗取票据承兑罪且有自首情节,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七十五条之一第一款、第二百
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六十四条、第六十七条第
一、三款、第六十九条第一、三款之规定,以挪用资金罪判处被告
人肖福明有期徒刑八年,以骗取票据承兑罪,判处其有期徒刑六年,
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五万元,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二年,并处罚金人
民币十五万元;以骗取票据承兑罪判处被告人姚科龙有期徒刑五年
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五万元;责令被告人肖福明、姚科龙向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分公司退赔违法所得人民币 2185.96 万
元。
二审法院认为,上诉人肖福明利用担任国有控股公司财务部长
的职务之便,挪用公司资金人民币 1.763336539 亿元银行承兑汇票
归个人使用,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挪用资金罪。上诉人肖福明
明知姚科龙向银行申请贷款所提供的证明文件是虚假的,仍予以确
认盖章,其行为又已构成骗取票据承兑罪。原审被告人姚科龙使用
虚假的证明文件,骗取华夏银行票据承兑 1.4 亿元,造成银行特别
重大损失人民币 2185.96 万元,其行为已构成骗取票据承兑罪。原
判认定事实清楚,证据充分,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依照《中
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五条第(一)项之规定,裁
定维持原判。
4、其他中止的民事诉讼事项
2016 年 12 月 6 日,华夏银行向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了民
事诉讼:(1)请求法院判决公司立即向账户 15150000000436842
(回款专用账户-万年县文龙实业有限公司)支付应收账款共计人
民币 3000 万元;(2)请求法院判决公司与其他七被告共同承担该
案诉讼费用,以及为实现债权而支付的催收费、公告费、执行费、
律师费、差旅费等费用。
由于该案所涉及的万年县文龙实业有限公司对公司的应收账款
以及应收账款质押贷款的系列行为涉嫌刑事犯罪,直接关系到该案
融资过程是否合法以及公司依法是否需要承担责任等重大问题,刑
事案件的判决结果对该案事实的查清及责任的认定具有决定性的作
用,该案应等待刑事案件的处理结果, 2017 年 1 月 9 日,公司向
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中止审理申请书》,法院裁定中止,该
民事诉讼案目前处于中止审理状态。
二、该案件对公司利润的影响
1、已经计提资产减值损失情况
类别 计提情况 影响利润情况 信息披露
涉嫌挪用资金 计提损失 10,703.03 万 影响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减 2017 年 4 月
元 少 4,013.63 万元 28 日的巨潮
2016 年 涉嫌骗取票据承兑 计提资产损失 802.79 万 影响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减 资讯网 2017-
元;计提预计负债 少 1,575.00 万元 08 公告
1297.21 万元
涉嫌挪用资金 计提损失 5,466.34 万元 影响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减 2018 年 3 月
少 2049.88 万元 28 日的巨潮
2017 年
涉嫌骗取票据承兑 - - 资讯网 2018-
13 号公告
2、该案所涉民事诉讼情况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继续通过
司法途径加强追偿力度减少损失。
公司将根据该案的后续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
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江西万年青水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七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