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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万年青:关于修订《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制度》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制度》的公告2019-08-20  

						                        江西万年青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制度》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工作制度》的公告

     根据江西证监局《关于贯彻落实<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的通知》(赣

证监函[2019]36 号)要求以及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对审计委员会、

提名委员会工作制度相关条款进行了修订,具体如下:
    制度                         修订前                               修订后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设主任委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设主任

                 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 委员(召集人)一名,应当为会计

                 担任,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 专业人士,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

                 员在委员内选举,并报请董事会批准 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在

                 产生。                               委员内选举,并报请董事会批准产

                                                      生。

                        第八条   审计委员会的主要职          第八条    审计委员会的主要

                 责权限:                             职责权限:

                        (一)提议聘请或更换外部审           (一)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工
《董事会审计委
                 计机构;                             作,提议聘请或者更换外部审计机
员会工作制度》
                        (二)监督公司的内部审计制    构;

                 度及其实施;                                (二)监督及评估内部审计工

                        (三)负责内部审计与外部审    作,负责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的协

                 计之间的沟通;                       调;

                        (四)审核公司的财务信息及           (三)审核公司的财务信息及

                 其披露;                             其披露;

                        (五)审查公司内控制度,对           (四)监督及评估公司的内部

                 重大关联交易进行审计;               控制;
                    (六)公司董事会授予的其他事             (五)负责法律法规、公司章
                 宜。                                 程和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项。
《董事会提名委          第七条   提名委员会的主要职          第七条    提名委员会的主要

                                           1
员会工作制度》
                 责权限:                              职责权限:

                        (一)根据公司经营活动情况、       (一)根据公司经营活动情

                 资产规模和股权结构对董事会的规 况、资产规模和股权结构对董事会

                 模和构成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的规模和构成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二)研究董事、经理人员的         (二)研究董事、经理人员的

                 选择标准和程序,并向董事会提出建 选择标准和程序,并向董事会提出

                 议;                                  建议;

                        (三)广泛搜寻合格的董事和         (三)遴选合格的董事人选和

                 经理人员的人选;                      高级管理人员人选;

                        (四)对董事候选人和经理人         (四)对董事人选和高级管理

                 选进行审查并提出建议;                人员人选进行审核并提出建议;

                        (五)对须提请董事会聘任的         (五)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

                 其他高级管理人选进行审查并提出 宜。

                 建议;
                    (六)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宜。

     除上述修订外,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和提名委员会工作制度其他内

容保持不变。修订后的《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制度》、《董事会提

名 委 员 会 工 作 制 度 》 详 见 同 日 在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上述修正事项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

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特此公告。

                                  江西万年青水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八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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