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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万年青: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公告2019-08-20  

						                       江西万年青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公告
      鉴于公司章程的修订及现行的法律法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

况,公司对《董事会议事规则》做了以下修订:

序号                   修订前                               修订后

        第十二条 独立董事除具有《公司法》和   第十二条 独立董事除具有《公司法》和

        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赋予董事的职权外, 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赋予董事的职权外,

        还享有以下特别职权:                  还享有以下特别职权:
        (一)重大关联交易(指公司拟与关联    (一)重大关联交易(指公司拟与关联
  1     人达成的总额高于 300 万元或高于公司 人达成的总额高于 300 万元或高于公司
        最近经审计净资产值的 5%的关联交易) 最近经审计净资产值的 0.5%的关联交
        应由独立董事前认可后,提交董事会讨    易)应由独立董事前认可后,提交董事
        论;独立董事做出判断前,可以聘请中    会讨论;独立董事做出判断前,可以聘
        介机构出具独立财务顾问报告,作为其    请中介机构出具独立财务顾问报告,作
        判断的依据。                          为其判断的依据。

        第十三条 独立董事除履行上述职责外, 第十三条 独立董事除履行上述职责外,
        还应当对以下事项向董事会或股东大会    还应当对以下事项向董事会或股东大会
        发表独立意见:                        发表独立意见:
        5、公司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企   5、公司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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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业对公司现有或新发生的总额高于 300    业对公司现有或新发生的总额高于 300
        万元或高于公司最近经审计净资产值的    万元或高于公司最近经审计净资产值的
        5%的借款或其他资金往来,以及公司是    0.5%的借款或其他资金往来,以及公司
        否采取有效措施回收欠款;              是否采取有效措施回收欠款;

        第二十九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第二十九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八)批 准 除公司章程第四十三        (八)批 准 除公司章程第四十四
  3     条、第四十四条及法律法规、证券监管    条、第四十五条及法律法规、证券监管
        部门、证券交易所规定由股东大会批准    部门、证券交易所规定由股东大会批准
        以外的交易、对外担保。                以外的交易、对外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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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五十八条                             第五十八条
        公司拟与关联人达成的总额高于 300 万        公司拟与关联人 达成的总额 高于
        元或高于公司最近经审计净资产值的       300 万元或高于公司最近经审计净资产
        5%的关联交易,应由二分之一以上独立     值的 0.5%的关联交易,应由二分之一以
  4     董事认可后,方可提交董事会讨论。独     上独立董事认可后,方可提交董事会讨
        立董事做出判断前,可以聘请中介机构     论。独立董事做出判断前,可以聘请中
        出具独立财务顾问报告,作为其判断的     介机构出具独立财务顾问报告,作为其
        依据。                                 判断的依据。

        第六十六条 公司召开董事会会议,应当    第六十六条 公司召开董事会会议,应当
        在会议结束后两日内将董事会决议和会     在会议结束后两个交易日内将董事会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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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议纪要报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           议和会议相关材料报深圳证券交易所备
                                               案。

        第六十八条 本规则自 2014 年 11 月 26   第六十八条 本规则自公司 2019 年第一

  6     日召开的公司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执行。

        通过之日起执行。

      除上述修订外,《董事会议事规则》其他内容保持不变。修订后

的 《 董 事 会 议 事 规 则 》 详 见 同 日 在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江西万年青水泥股份有限

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2019 年 8 月修订)》。

      上述修订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

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特此公告。



                               江西万年青水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八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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