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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甘肃电投:关于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2016-08-06  

						证券代码:000791               证券简称:甘肃电投          公告编号:2016-44
债券代码:112259               债券简称:15 甘电债

                      甘肃电投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甘肃电投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

批复》(证监许可﹝2015﹞2870 号)核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

超过 18.10 亿元,在扣除发行费用后净额约为 17.60 亿元,将分别用于收购酒汇

风电 100%股权、投资建设瓜州安北第六风电场 A 区 200MW 风力发电项目、投

资建设高台县 50MWp 光伏发电项目及补充上市公司流动资金。各项目具体拟投

入募集资金情况如下:
                                                      项目投资总额    拟投入募集资
序号                      项目名称
                                                        (万元)        金(万元)
 1                 收购酒汇风电 100%股权                  68,000.00         68,000.00
 2       瓜州安北第六风电场 A 区 200MW 风力发电项目      162,323.21        53,000.00
 3               高台县 50MWp 光伏发电项目                49,100.00        32,000.00
 4                  补充上市公司流动资金                  23,000.00        23,000.00
                        合计                             302,423.21      176,000.00

       公司于 2016 年 2 月实施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价格为 7.27 元/股,

新增股份数 248,968,300 股,募集资金总额 1,809,999,541.00 元,扣除发行费

用 42,999,990.82 元,募集资金净额为 1,766,999,550.18 元。瑞华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募集资金的到位情况进行了验证,并于 2016 年 2 月 5 日

出具了《验资报告》(瑞华验字﹝2016﹞62040002 号),确认募集资金已于 2016

年 2 月 4 日到公司募集专项账户。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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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                             承诺投入募集资金    实际投入募集资金     实施进度
             项目名称
号                                 (万元)            (万元)
1     收购酒汇风电 100%股权            68,000.00           68,000.00   实施完成
     瓜州安北第六风电场 A 区                                           实施完成,已
2                                      53,000.00           53,000.00   投产发电
       200MW 风力发电项目
     瓜州安北第六风电场 A 区                                           实施完成,已
3                                      32,000.00           32,000.00   投产发电
       200MW 风力发电项目
4      补充上市公司流动资金            23,000.00           23,000.00   实施完成
            合计                      176,000.00          176,000.00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全部投资完成,具体情况如下:

     1、收购酒汇风电 100%股权

     2016 年 4 月 7 日,酒汇风电股权过户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已完成,公司已

持有酒汇风电 100%股权,酒汇风电成为公司全资子公司。2016 年 4 月 18 日,公

司支付股权收购款 68,000.00 万元,“收购酒汇风电 100%股权”项目实施完成。

     2、瓜州安北第六风电场 A 区 200MW 风力发电项目和瓜州安北第六风电场 A

区 200MW 风力发电项目

     2016 年 4 月 20 日,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

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使用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8.5 亿元对全资子公司酒

汇风电进行增资,并由酒汇风电将资金拨付给甘肃电投鼎新风电有限责任公司

(以下简称“鼎新风电”)及甘肃高台汇能新能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

“高台汇能”),用于瓜州安北第六风电场 A 区 200MW 项目和高台县 50MWp 光伏发

电项目建设。并同意由鼎新风电、高台汇能分别使用募集资金 53,000.00 万元、

32,000.00 万元置换先期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出具了《关于甘肃电投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情况报告的鉴证报告》(瑞华核字【2016】62040026 号),保荐机构

出具了《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甘肃电投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

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截至 2016 年 6 月 7 日,鼎新风电、高台汇能已完成募集资金置换,且“瓜

州安北第六风电场 A 区 200MW 风力发电项目”和“瓜州安北第六风电场 A 区 200MW

风力发电项目”已投产发电,上述项目实施完成。
     3、补充上市公司流动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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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截至 2016 年 4 月 18 日,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 23,000.00 万元已用于补

充流动资金。“补充上市公司流动资金”项目实施完成。

    三、募集资金节余情况及原因

    截止 2016 年 7 月 22 日,公司募集资金节余 14,326,507.36 元,其中:发行

费用节余 6,999,550.18 元,募集资金存放期间产生利息收入 7,326,957.18 元。

节余募集资金占募集资金净额的 0.81%。节余原因如下:

    (一)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计划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18.10 亿元,在扣除发

行 费 用 0.5 亿 元 后 募 集 资 金 净 额 约 为 17.60 亿 元 。 实 际 募 集 资 金 总 额

1,809,999,541.00 元,实际发行费用 42,999,990.82 元,募集资金净额为

1,766,999,550.18 元。发行费用节余 6,999,550.18 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期间产生利息收入 7,326,957.18 元。

    四、节余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及影响

    (一)节余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减少公司财务费用,维护公司和股东利益,经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拟将节

余募集资金 14,326,507.36 元(含利息收入)及以后结算的利息用于永久补充公

司流动资金。节余募集资金金额占募集资金净额的 0.81%,低于募集资金净额 1%,

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上述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实施完毕后,公司将注销存放此次募投项目的募

集资金专项账户。

    (二)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影响

    公司本次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不存

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降低财务费用,降低运营成本,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将严格遵守《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等有关规定,严格履行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确保募集资金合法、有效使用。

    五、保荐机构意见

    甘肃电投本次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

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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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等相关规定。本次节余募集资金的使用有利于发挥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

务成本,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投资者利益的情况。

    因此,保荐机构西南证券同意甘肃电投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事项。

    六、独立董事确认意见

    公司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能够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减

少财务费用,降低运营成本,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本次将节余

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公司独立董事一致同意此事项。

    七、公司监事会意见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投产发电,公司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能够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减少财务费用,降低运营成本,不存在变相改变

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本次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程序符合相关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监事会同意此事项。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甘肃电投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将节余募集

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专项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甘肃电投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 年 8 月 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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