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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甘肃电投:关于子公司涉及诉讼判决的公告2017-01-24  

						证券代码:000791           证券简称:甘肃电投         公告编号:2017-06

债券代码:112259           债券简称:15 甘电债

                   甘肃电投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涉及诉讼判决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于 2016 年 11 月 15 日在指定媒体披露了《关于子公司涉及诉讼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6-58),2017 年 1 月 22 日收到子公司甘肃酒泉汇能风电开发有

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酒汇风电”)转来的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

((2016)甘民初 100 号),驳回天津鑫茂鑫风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

津鑫茂”)的诉讼请求。现将判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诉讼事项受理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 2016 年 11 月 14 日收到酒汇风电转来的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2016)

甘民初 100 号《应诉通知书》。该院已受理天津鑫茂诉被告酒汇风电、甘肃汇能

新能源技术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甘肃汇能”)及第三人甘肃鑫汇风电

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鑫汇风电”)股权转让一案。其中,酒汇风电为

公司全资子公司,鑫汇风电为酒汇风电的控股子公司,甘肃汇能为公司控股股东

所属全资子公司。

    二、有关本案的基本情况

    原告:天津鑫茂鑫风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被告:甘肃汇能新能源技术发展有

限责任公司、甘肃酒泉汇能风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第三人:甘肃鑫汇风电开发

有限责任公司。

    案件事由:2012 年 6 月 28 日,天津鑫茂将其持有的鑫汇风电 30%股权转让

给甘肃汇能持有,并在工商机关进行了变更登记,变更后甘肃汇能与天津鑫茂分

别持有鑫汇风电 90%和 10%的股权。2014 年 11 月 28 日,甘肃汇能将其持有的鑫

汇风电 90%股权转让给酒汇风电。现天津鑫茂就上述 30%股权转让事宜(是否具
有回购权)将被告起诉至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

       诉讼请求:1、请求判令确认被告甘肃汇能新能源技术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与

被告甘肃酒泉汇能风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之间关于第三人甘肃鑫汇风电开发有

限责任公司 30%股权转让行为无效;2、本案诉讼费用全部由被告承担。

       三、本案的判决情况

       经审理,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16)甘民初 100 号)判决如

下:

       驳回天津鑫茂鑫风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的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由天津鑫茂鑫风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

按照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

       四、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公司于 2016 年 10 月 11 日发布了《关于子公司作为第三人涉及诉讼的公告》,

对天津鑫茂就上述股权转让事宜起诉瓜州县工商行政管理局进行了披露。公司无

其他重大诉讼、仲裁事项。公司(含控股子公司)的其他小额诉讼情况见公司

2015 年度报告及相关定期报告。

       五、本次公告的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本次判决尚处于上诉期内,目前尚无法判断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

响。如该诉讼事项有新的进展情况,公司将持续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敬请

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16)甘民初 100 号)。



                                       甘肃电投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 年 1 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