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电投:关于2015年公司债券交易可能被实施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2017-02-28
证券代码:000791 证券简称:甘肃电投 公告编号:2017-10
债券代码:112259 债券简称:15 甘电债
甘肃电投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15 年公司债券交易可能被实施投资者适当性
管理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甘肃电投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7 年 1 月 17
日披露了《关于 2015 年公司债券交易可能被实施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的提示性公
告》,现将相关情况第二次提示如下:
一、关于公司 2016 年度经营业绩情况
公司于 2017 年 1 月 17 日披露了《2016 年度业绩预告》,预告中披露的公司
2016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预计为亏损 9,000 万元至 11,000 万元。
(以上数据为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核算,具体财务数据以公司披露的 2016 年年度
报告为准)。
二、关于公司债券可能被实行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的风险提示
若公司 2016 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负值,根据《关
于发布〈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上市规则(2015 年修订)〉的通知》(深证上
〔2015〕239 号)、《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相
关事项的通知》等相关规定及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将在公司 2016 年度报告披
露之日对公司 2015 年 9 月发行的甘肃电投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公司债
券(债券简称“15 甘电债”、债券代码“112259”)停牌一天(披露日为非交易
日的,于次一交易日停牌一天),自复牌之日起,深圳证券交易所将按照《深圳
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上市规则(2015 年修订)》(以下简称《债券上市规则》)第
2.3 条的规定对公司债券交易实行投资者适当性管理,仅限合格投资者可以买入
本债券,原持有债券的公众投资者可以选择持有到期或者卖出债券。
《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相关事项的通知》等规定的合格投资者可以参与全部公开发行
的公司债券的认购及交易,公众投资者仅可以参与符合《债券上市规则》第 2.2
条规定债券的认购及交易。
三、发行人接受投资者咨询的主要方式
联系人:戴博文
电 话:0931-8378559
传 真:0931-8378560
电子邮箱:nyfzdbw@163.com
四、其他相关说明
公司 2016 年年度报告的预约披露日期为 2017 年 3 月 31 日,公司指定的信
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敬请广大投资
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甘肃电投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 年 2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