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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甘肃电投:独立董事相关独立意见2017-08-24  

						                   甘肃电投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相关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
则》、《公司章程》等文件的有关规定,作为甘肃电投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就公司于 2017 年 8 月 23 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
第十一次会议审议的有关议案及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对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专项
说明,并发表独立意见。
    根据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
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 号)、《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
(证监发[2005]120 号)等相关规定,我们审阅了公司 2017 年半年度报告及财
务报告,对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认真
的核查,并发表如下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经核查,报告期末,公司除与关联方发生的正常经营性资金往来外,公司不
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公司不存在违规对外
担保事项,公司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情况。
    二、对《关于全资子公司受让财务公司 40%股权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的独
立意见
    我们审阅了本次关联交易的相关材料,我们认为:
    1、董事会在审议该关联交易时,关联董事回避了对该议案的表决。此关联
交易事项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2、本次交易由公司全资子公司受让财务公司 40%股权,有利于进一步拓宽
公司融资渠道。本次交易采取公开产权交易方式,通过竞价确定股权价格,交易
价格公平合理。符合上市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未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
是中小股东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独立董事一致同意本议案,并同意将本议案提
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毛鹏茜、赵近元、万红波
                                                        2017 年 8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