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电投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补选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及《公司 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客观、公正的原则,对公司 控股股东甘肃省电力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提名的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 选人的任职资格进行了审查,发表以下独立意见: 一、本次董事候选人提名、表决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违反《公司法》等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规定的情形。 二、董事候选人蒲培文、田红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且均不属 于《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规定的不得被提名 为上市公司董事的人员。 我们一致同意《关于补选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并同意将 该议案提交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毛鹏茜、赵近元、万红波 2018 年 3 月 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