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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甘肃电投:关于子公司部分资产冻结的诉讼进展公告2018-09-28  

						证券代码:000791             证券简称:甘肃电投         公告编号:2018-56

债券代码:112259             债券简称:15 甘电债

                     甘肃电投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部分资产冻结的诉讼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于 2018 年 8 月 29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

于子公司涉及诉讼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49)。现将该次诉讼的进展公告如

下:

       一、本次诉讼事项受理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 2018 年 8 月 27 日收到甘肃酒泉汇能风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

称“酒汇风电”)转来的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2018)津 01 民初 496 号《应

诉通知书》。该院已受理天津鑫茂鑫风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鑫茂”)

诉被告甘肃汇能新能源技术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甘肃汇能”)、酒汇风

电股权转让纠纷一案。其中,酒汇风电为公司全资子公司,甘肃汇能为公司控股

股东所属全资子公司。

       二、有关本案的基本情况

       原告:天津鑫茂鑫风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被告:甘肃汇能新能源技术发展有

限责任公司、甘肃酒泉汇能风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案件事由:2012 年 4 月 20 日,天津鑫茂将其持有的甘肃鑫汇风电开发有限

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鑫汇风电”)20%股权转让给甘肃汇能持有,并在工商机关

进行了变更登记,变更后甘肃汇能与天津鑫茂分别持有鑫汇风电 60%和 40%的股

权。2012 年 6 月 28 日,天津鑫茂将其持有的鑫汇风电 30%股权转让给甘肃汇能

持有,并在工商机关进行了变更登记,变更后甘肃汇能与天津鑫茂分别持有鑫汇

风电 90%和 10%的股权。2014 年 11 月 28 日,甘肃汇能将其持有的鑫汇风电 90%

股权转让给酒汇风电。天津鑫茂就上述 20%股权转让价款事宜将被告起诉至天津
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诉讼请求:1、请求判令被告甘肃汇能新能源技术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向原告

支付股权转让价款共计人民币 6800 万元,截至 2018 年 7 月 10 日的利息人民币

22,032,372.57 元及至实际给付之日的利息;2、请求判令被告甘肃酒泉汇能风

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对上述给付事项承担连带责任;3、本案诉讼费用全部由被

告承担。

    根据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18)津 01 民初 496 号),

天津鑫茂向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经法院裁定,冻结甘肃汇能、

酒汇风电的银行存款 90,032,372.57 元或查封、扣押其同等价值的财产。经酒汇

风电自查,酒汇风电两个一般账户被冻结,冻结金额分别为 437.34 万元、19.66

万元,上述账户均不属于子公司基本户。

    有关本次诉讼的详细情况见公司于 2018 年 8 月 29 日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子公司涉及诉讼的公告》(公告编号:

2018-49)。

    三、本次诉讼的进展情况

    2018 年 9 月 27 日,公司收到酒汇风电报告,酒汇风电在办理其子公司甘肃

汇能安北风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北风电”)的公司类型更正(“有限责任公

司”更正为“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时,从瓜州县工商行政管理和质量技术监督

局获悉,酒汇风电持有的安北风电价值 6900 万元股权被冻结。同时,酒汇风电

从瓜州县不动产登记管理局查询获悉,酒汇风电名下土地证号为瓜国用(2013)

0143 号、瓜国用(2013)0144 号两宗土地及地上物被查封。根据天津市第一中

级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18)津 01 民初 496 号),本次诉讼原告方申请的

财产保全金额共 90,032,372.57 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60%。

    目前,酒汇风电日常生产发电正常。

    四、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公司无其他重大诉讼、仲裁事项。公司(含控股子公司)的其他小额诉讼情

况见相关定期报告及临时公告。
    五、本次公告的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天津鑫茂于 2016-2017 年就上述 30%股权转让事宜将被告分别起诉、上诉至

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法院,经审理,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最高人民

法院分别驳回天津鑫茂的诉讼、上诉请求。相关事项详见公司分别于 2017 年 1

月 24 日、2018 年 1 月 3 日,披露的《关于子公司涉及诉讼判决的公告》、《关于

子公司涉及民事上诉案件判决的公告》。

    本案尚未开庭审理,目前尚无法判断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公

司将积极跟进该诉讼案件的进展情况,并按规定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敬请

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1、酒汇风电从瓜州县工商行政管理和质量技术监督局取得的《协助执行通

知书((2018)津 01 执保 112 号)》(复印件)。

    2、瓜州县不动产登记管理局《不动产登记资料查询结果证明》。

                                       甘肃电投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 年 9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