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电投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公司章程》 的相关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关于 甘肃电投集团财务有限公司风险持续评估报告》进行了事前审议,我们一致认为: 公司出具的《关于甘肃电投集团财务有限公司风险持续评估报告》充分反映 了财务公司的经营资质、业务和风险状况。风险评估报告符合相关规定,符合公 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我们一致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会议审议。 独立董事:毛鹏茜 赵近元 万红波 2019 年 7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