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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盐湖股份:关于控股股东为公司贷款提供担保收取担保费用暨关联交易的公告2018-10-31  

						证券代码:000792            证券简称:盐湖股份              编号:2018-060

                      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为公司贷款提供担保收取担保费用暨关联交易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为保证公司日常经营资金需求,根据公司经营和发展需要,拟向国寿
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寿投资”)贷款不超过 22 亿元,贷款期限不超
过 7 年。向青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海银行”)贷款不超过 4 亿元,
贷款期限不超过 1 年。按照融资机构要求,以上两笔融资额需要公司控股股东青
海国投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公司为青海国投提供反担保,具体担保期限根据公司
与金融机构签署的借款合同的期限确定,公司每年按实际担保金额的 1%向青海
国投支付担保费,其中通过国寿投资贷款支付担保费用不超过 2200 万元/年,通
过青海银行贷款支付担保费用不超过 400 万元/年。
    上述融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批(具体事项详见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2018 年 4 月 27 日、5 月 24 日相关公告。)。
    (二)青海国投为公司控股股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
关规定,为公司提供担保并收取担保费的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三)本次关联交易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王
兴富、曹大岭、谢康民、吴文好董事就本议案回避了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
项事前认可并对本次关联交易发表了独立意见。根据《公司章程》规定,此项交
易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的审议批准,关联股东青海国投需回避表决。
    (四)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
资产重组,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青海省国有资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西宁市城北区生物园区纬二路 18 号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注册地:青海省西宁市
    法定代表人:郝立华
    注册资本:453600 万元
    主营业务:煤炭批发经营。 一般经营项目:对服务省级战略的产业和优势
产业、金融业进行投资;受托管理和经营国有资产;构建企业融资平台和信用担
保体系;发起和设立基金;提供相关管理和投资咨询理财服务;经营矿产品、金
属及金属材料、建筑材料、电子材料、有色材料、工业用盐、化肥、化工产品(不
含危险化学品)、石油制品(不含成品油)、铝及铝合金、铁合金炉料经销;房屋
土地租赁,经济咨询服务,对外担保,实业投资及开发;矿产品开发(不含勘探
开采)销售;普通货物运输。
    (二)关联方关系介绍
    截至本公告日,青海国投持有公司股份 753,068,895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7.03%,为公司控股股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属于公司
的关联法人,本次担保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三)关联方最近一期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2017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
       总资产             净资产         营业收入         净利润
    22,064,823.64        6,676,495.81   3,313,670.50      -475,816.75
                         2018年6月30日(未经审计)
       总资产             净资产         营业收入         净利润
    21,999,065.48        6,678,422.00   1,831,598.29      -73,,219.12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公司控股股东青海国投为公司提供贷款担保,并按担保实际发生额的 1%/
年收取担保费,其中通过国寿投资贷款支付担保费用不超过 2200 万元/年,通过
青海银行贷款支付担保费用不超过 400 万元/年,公司提供反担保措施。
    (二)协议签署情况
    担保合同的具体条款双方正在协商中,经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
将根据实际情况签署。
    五、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青海国投为公司贷款融资提供担保,解决公司融资担保的问题,可以有效解
决公司资金需求问题,支持公司业务发展及经营资金需求,有利于公司的健康发
展,不存在影响公司业务和经营独立性的情况。本次担保费率参考市场标准,并
经双方协商确定,价格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广大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
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不良影响。
    六、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认为:本次交易的目的是为保证公司向金融机构
融资的顺利实施,有助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的开展;公司按实际担保额 1%/年向
青海国投支付担保费,并提供相应的反担保,担保费用确认标准公平、合理,不
存在损害其他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董事会在审议上述议案时关
联方董事回避表决,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
的相关规定。因此,我们同意上述交易事项。
    七、备查文件
    1.公司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公司七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意见;
    4.关联交易概述表。


      特此公告。
                                        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10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