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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华闻传媒:关于控股股东继续增持公司股份暨误操作导致短线交易的公告2017-12-08  

						证券代码:000793      证券简称:华闻传媒      公告编号:2017-114



           华闻传媒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继续增持公司股份暨误操作
                 导致短线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华闻传媒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华闻传

媒”)于 2017 年 12 月 7 日收到控股股东国广环球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国广资产”)的告知函,其于 2017 年 12 月 7 日通过“渤海国

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永盈 1 号单一资金信托”以下简称“永盈 1 号”)

继续增持公司股份 2,170,600 股,但是在增持公司股份的过程中出现

误操作导致短线交易公司股票的情况。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就有关事项

披露如下:

    一、本次增持和误操作情况

    2017 年 12 月 7 日,国广资产通过永盈 1 号增持公司股份 2,170,600

股,占公司已发行股份的 0.11%,交易金额 21,887,094.07 元;在实

施增持公司股份操作时,由于工作人员操作失误,将两笔“买入”指

令误操作成“卖出”,合计错误卖出公司股份 10,000 股,且未及时发

现上述错误卖出股份的情况,并在当日交易时间内继续操作买入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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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直至当天操作完成后查看交易记录时,发现两笔误操作:两笔均卖出

公司股份 5,000 股,卖出均价 10.0155 元/股,合计卖出公司股份 10,000

股(占公司已发行股份的 0.0005%),合计成交金额 100,155 元。

    根据《证券法》第四十七条规定“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

理人员、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百分之五以上的股东,将其持有的该公司

的股票在买入后六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六个月内又买入,由此

所得收益归该公司所有,公司董事会应当收回其所得收益。”国广资产

于 2017 年 12 月 7 日卖出公司股票的行为构成了短线交易,所得收益

应由公司收回。

    二、本次误操作补救措施
    虽然国广资产卖出公司股份属于工作人员操作失误,但根据《证
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上述卖出股份
行为客观上构成了短线交易。经公司自查,国广资产的上述交易行为
未发生在公司披露定期报告的敏感期内,不存在因获悉内幕信息而交
易公司股票的情况,亦不存在利用短线交易谋求利益的目的。
    公司及国广资产针对本次误操作的补救措施如下:

    (一)上述操作失误导致国广资产违规卖出公司股票的短线交易

所得收益 1,155.00 元[10,000 股*(卖出均价 10.0155 元/股-买入最

低价 9.90 元/股)= 1,155.00 元],将尽快收归公司所有。

    (二)国广资产承诺:在法定期限内不减持所持华闻传媒股份。

    (三)公司董事会及控股股东国广资产已深刻认识到了本次违规

事件给公司和市场带来不良影响,就本次短线交易行为向广大投资者

致以诚挚的歉意,并同时承诺将自觉遵守《证券法》的规定。

    (四)公司董事会再次向所有持有公司股份 5%以上股东、董事、

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提醒告知了《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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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规则》、《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

变动管理规则》等文件的相关规定,要求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董事、

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严格规范增持、减持公司股票的行为,谨慎操作,

切实管理好自己名下的股票账户,避免此类情况的再次出现。



    截至目前,国广资产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168,239,244 股,占公司

已发行股份的 8.41%;通过“四川信托有限公司-四川信托星光 5 号

单一资金信托”持有公司股份 78,506,261 股,占公司已发行股份的

3.92%;通过永盈 1 号持有公司股份 60,781,677 股,占公司已发行股

份的 3.04%;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307,527,182 股,占公司已发行股份

的 15.37%。



    特此公告。



                              华闻传媒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七年十二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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