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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华闻传媒:关于控股子公司与有关报社终止经营性业务授权协议的公告2019-01-03  

						证券代码:000793          证券简称:华闻传媒   公告编号:2019-001


               华闻传媒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与有关报社
               终止经营性业务授权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交易概述
       (一)终止合同背景和目的
       1.原合同签署的情况
       (1)华闻传媒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
子公司陕西华商传媒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商传媒”)的控
股子公司重庆华博传媒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华博”)于 2007 年
11 月 25 日与重庆时报社签署了《经营性业务授权协议》重庆时报社
授权重庆华博在 2008 年 1 月 1 日至 2037 年 12 月 31 日期间独家经营
《重庆时报》的广告、发行、印刷、纸张采购等在内的全部经营性业
务。
       (2)华商传媒控股子公司辽宁盈丰传媒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辽
宁盈丰”)于 2007 年 11 月 25 日与华商晨报社签署了《经营性业务授
权协议》,华商晨报社授权辽宁盈丰在 2008 年 1 月 1 日至 2037 年 12
月 31 日期间独家经营《华商晨报》的广告、发行、印刷、纸张采购等
在内的全部经营性业务。
       2.本次终止合同的原因
       近几年传统媒体受到互联网新兴媒体的冲击并遭遇断崖式下滑,

                                  -1-
许多报纸特别是都市报因收入连续断崖式下滑已经无法持续正常经营,
相继休刊,《重庆时报》《华商晨报》也在所难免,其日均发行量锐减,
广告收入出现了连续下滑,已经无法继续运营。在这种局面下,勉强
维持《重庆时报》《华商晨报》对各方均会产生不利影响。重庆时报社
已经决定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起《重庆时报》休刊,华商晨报社已经决
定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起《华商晨报》休刊。
    (二)终止合同概况
    2018 年 12 月 29 日,重庆华博与重庆时报社、辽宁盈丰与华商晨
报社分别在重庆市、辽宁省沈阳市签署了《<经营性业务授权协议>终
止协议》,均于 2018 年 12 月 31 日终止《经营性业务授权协议》。
    目前公司与重庆时报社、华商晨报社不存在关联关系,本次终止
合同未构成关联交易。
    二、合同当事人基本情况
    (一)重庆时报社
    名称:重庆时报社
    住所:重庆北部新区经开园金山大道 66 号
    类型:事业单位法人
    法定代表人:谢正刚
    开办资金:40.00 万元
    举办单位:重庆市总工会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25000004503877406
    宗旨和业务范围:为读者提供重庆市新闻和其他信息服务。 出版、
发行《重庆时报》广告及相关社会服务。
    (二)华商晨报社
    名称:华商晨报社
    住所:沈阳市皇姑区崇山东路 71 号
    企业类型:全民所有制
    法定代表人:孙晓冰

                               -2-
    注册资本:50.00 万元
    成立时间:1990 年 9 月 13 日
    经营期限:1990 年 9 月 13 日至长期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10105117563827H
    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华商晨报》编辑、出版、发行,预包
装食品兼散装食品、乳制品(含婴幼儿配方乳粉)批发兼零售; 一般
经营项目:新闻技术、新闻事业发展研究,经济信息、商务信息、房
产信息咨询,设计、制作、发布报纸广告,录相、摄影冲扩服务,洗
化用品零售,现代办公用品、纸制品、文教用品销售,火车票代售,
废报回收。(法律、法规禁止的及应经审批而未获批准的项目除外)(依
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管部门(出资人)情况:辽宁省归国华侨联合会出资 50 万元,
持有 100%股权。
    (三)重庆华博
    名称:重庆华博传媒有限公司
    住所:重庆市九龙坡区九龙园区剑龙路 1 号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郝玉龙
    注册资本:2,000.00 万元
    成立时间:2007 年 2 月 26 日
    经营期限:2007 年 2 月 26 日至永久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00107798032019M
    经营范围:报纸、期刊发行;批发兼零售预包装食品(不含保健
食品);卷烟零售、雪烟零售;演出组织、演出营销、演出行纪、演员
代理、演员推广、演出代理、演出居间、演员签约、演出制作(以上
项目按许可证核定的范围和期限从事经营);餐饮服务(取得相关行政
许可后,在许可范围内从事经营);设计、制作、发布、代理国内外各
种广告,利用自有资金从事传媒信息业的投资、开发、管理、营销策

                               -3-
划及咨询服务,印刷品设计、制作,印刷品原材料的销售;计算机软
件技术开发及系统集成;废旧物资回收(不含废旧危险品);百货商品
的销售和配送服务(不含农膜);市场调研;商务信息服务(需经国家
专项许可或审批的项目除外);房屋销售;计算机软硬件的开发、销售;
网站设计、制作;企业管理、企业形象策划;企业营销策划;策划、
承办文化艺术交流活动;会议及展览服务;销售:艺术品(不含文物)、
印刷制品、计生用品(不含需经药监部门许可或审批的项目)、皮具、
五金交电、包装材料、塑料制品、洁具、餐具、生活用纸、打火机、
眼镜、化妆品、服装、鞋帽、针纺织品、工艺品(不含文物古董)、金
银首饰、珠宝玉器、钻石、陶瓷制品、床上用品、家具、酒店设备、
家用电器、文化办公用品、计算机软硬件及配件、电子产品(不含电
子出版物)、通讯器材(不含无线电发射和卫星地面接收装置)、消防
器材、体育用品、健身器材、摄影摄像器材、建筑材料(不含化危品)、
装潢材料(不含化危品)、机电产品及配件、Ⅰ类医疗器械、宠物及宠
物食品、蔬菜、水果(国家在专项管理规定的产品除外)、水产品、农
副产品(不含需经国家专项许可或审批的项目)、礼品(不含文物);
房屋居间代理;房屋信息咨询;楼盘销售代理;房地产营销策划;摄
影服务、设计、冲映;礼服出租;婚庆服务;房屋租赁(不含住宿)。
【以上经营范围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
营活动】
    股东及其出资情况:公司出资 300 万元,持有 15%股权;华商传
媒出资 1,700 万元,持有 85%股权。
    (四)辽宁盈丰
    名称:辽宁盈丰传媒有限公司
    住所:沈阳市皇姑区崇山东路 71 号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刘俊
    注册资本:2,000.00 万元

                              -4-
    成立时间:2007 年 2 月 25 日
    经营期限:2007 年 2 月 25 日至长期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10105798457113R
    经营范围:设计、制作、发布、代理国内外各类广告,传媒信息
产业投资、开发及管理,企业营销策划与咨询服务,会展服务;纸张、
印刷设备、工艺美术品、字画(不含文物)、日用百货、家用电器、保
健食品、保健用品、化妆品、服装鞋帽、医疗器械、装饰材料销售,
初级农产品收购及销售,国内版图书、报纸、期刊(不含中小学教科
书)批发,预包装食品兼散装食品、乳制品(含婴幼儿配方乳粉)批
发零售;计算机软件技术开发、系统集成,房屋中介与代理,书画(文
物除外)寄卖;国内快递服务 (邮政企业专营业务除外)。(依法须经
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及其出资情况:公司出资 300 万元,持有 15%股权;华商传
媒出资 1,700 万元,持有 85%股权。
    四、合同主要内容
    (一)重庆华博与重庆时报社于 2018 年 12 月 29 日在重庆市签署
的《<经营性业务授权协议>终止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1.鉴于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起《重庆时报》休刊,重庆华博、重
庆时报社双方一致同意,于 2018 年 12 月 31 日终止《经营性业务授权
协议》,双方在此确认,双方在《经营性业务授权协议》项下所有的权
利以及义务均已履行完毕或者已互相予以豁免,《经营性业务授权协议》
终止后双方互不承担《经营性业务授权协议》项下的任何违约责任。
    2.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3.一切与本协议有关的争议,重庆华博、重庆时报社双方应通过
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的,应提交具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通过
诉讼方式解决。
    4.本协议自重庆华博、重庆时报社双方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二)辽宁盈丰与华商晨报社于 2018 年 12 月 29 日在辽宁省沈阳

                               -5-
市签署的《<经营性业务授权协议>终止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1.鉴于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起《华商晨报》休刊,辽宁盈丰、华
商晨报社双方一致同意,于 2018 年 12 月 31 日终止《经营性业务授权
协议》,双方在此确认,双方在《经营性业务授权协议》项下所有的权
利以及义务均已履行完毕或者已互相予以豁免,《经营性业务授权协议》
终止后双方互不承担《经营性业务授权协议》项下的任何违约责任。
    2.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3.一切与本协议有关的争议,辽宁盈丰、华商晨报社双方应通过
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的,应提交具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通过
诉讼方式解决。
    4.本协议自辽宁盈丰、华商晨报社双方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五、本次终止合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终止《经营性业务授权协议》对公司及华商传媒本期的财务
状况、经营成果不会产生较大的影响,有利于减少未来公司及华商传
媒的负担。
    六、备查文件
    (一)重庆华博与重庆时报社签署的《经营性业务授权协议》;
    (二)辽宁盈丰与华商晨报社签署的《经营性业务授权协议》;
    (三)重庆时报社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华商晨报社营业执照。


    特此公告。


                               华闻传媒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九年一月二日




                              -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