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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华闻集团:关于为控股子公司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南省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公告2020-01-14  

						证券代码:000793       证券简称:华闻集团      公告编号:2020-004


          华闻传媒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南省分
      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申请流动资金贷款情况
    华闻传媒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持有 62%股
权的控股子公司三亚辉途文化旅游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
亚辉途”)全资子公司三亚凤凰岭文化旅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凤凰
岭文旅”)于 2019 年 12 月 19 日向交行海南省分行申请 3,000.00 万元、
840.00 万元两笔综合授信额度(授信品种为流动资金贷款,业务期限
均为三年),贷款利率 5.9375%/年,主要用于凤凰岭景区的宣传推广及
设备维护、凤凰岭文旅经营周转。
    二、担保情况概述
    (一)保证担保情况
    保证人:公司
    被担保人:凤凰岭文旅
    债权人:交行海南省分行
    担保金额:担保的债权额本金为 3,840.00 万元
    担保方式:公司为全部债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担保范围:全部主合同项下主债权本金及利息、复利、罚息、违

                               - 1 -
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
催收费用、诉讼费(或仲裁费)、保全费、公告费、执行费、律师费、
差旅费及其它费用。
    保证期间:自该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或债权人垫付款项之
日)起,计至全部主合同项下最后到期的主债务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
之日(或债权人垫付款项之日)后两年止。
    根据深交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 年修订)》及《主
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2 号——交易和关联交易》的规定,凤凰岭
文旅的母公司三亚辉途的股东拉萨金屹晟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金屹晟”)作为公司的关联方,应当按其持有三亚辉途的股权比例
向公司提供反担保,而三亚辉途的其他股东三亚凯利投资有限公司、
宁波辉度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分别持有三亚辉途的 6%股权及 2%股权)
不是公司的关联方,因客观原因不能提供同等担保或者反担保。经各
方协商一致,本次金屹晟按持有三亚辉途的股权比例即以 30%的比例为
公司的保证担保提供反担保,且凤凰岭文旅以债权额度全额为公司的
保证担保提供反担保。
    (二)公司董事会审议表决情况
    根据《股票上市规则》9.11 条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本次担
保需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并披露,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于 2020 年 1 月 10 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 2020 年第一次临时
会议以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审议批准了《关于为控股子公
司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南省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
议案》,同意公司为公司控股子公司三亚辉途全资子公司凤凰岭文旅向
交行海南省分行申请 3,840.00 万元综合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
保,金屹晟以 30%的比例为公司的保证担保提供反担保,且凤凰岭文旅
以债权额度全额为公司的保证担保提供反担保。授权公司经营班子负

                              - 2 -
责本次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及反担保的相关合同签署工作,包括但不限
于签署合同文件、办理相关手续等。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三亚凤凰岭文化旅游有限公司
    住所:海南省三亚市吉阳区龙岭路 300 号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董海全
    注册资本:21,000.00 万元
    成立日期:1999 年 8 月 13 日
    经营期限:1999 年 8 月 13 日至 2049 年 12 月 24 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60200713827032M
    经营范围:景区项目开发及景区配套设施开发、经营,旅游项目
的开发,旅游景区规划设计,户外拓展培训,索道项目的开发、建设、
经营,旅游工艺品销售,商务会议,餐饮经营,食品、饮料、海南特
产、服装销售。
    股东及其出资情况:三亚辉途持有凤凰岭文旅 100%股权。
    主营业务:凤凰岭文旅拥有三亚凤凰岭景区(以下简称“凤凰岭
景区”)的所有权,并负责经营管理。
    凤凰岭景区基本情况:凤凰岭景区位于三亚市吉阳区红沙隧道入
口右侧,为国家 AAA 级旅游风景区,主峰海拔约 400 米,是三亚市唯
一能够全览“四湾八景”的观光景区。凤凰岭文旅拟以丰富凤凰岭品
牌文化产品及强大资本为保障,打造不断升级的旅游产品,致力于构
建和升级“凤凰岭景区”全域旅游系统。
    主要财务数据:
    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凤凰岭文旅经审计的财务指标如下:资
产总额 9,696.53 万元,负债总额 264.41 万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 0.00
万元、流动负债总额 264.41 万元,资产负债率为 2.72%),所有者权益

                               - 3 -
9,432.11 万元;2018 年度实现营业收入 1,702.61 万元,利润总额
177.46 万元,净利润 177.46 万元。
    截至 2019 年 9 月 30 日,凤凰岭文旅未经审计的财务指标如下:
资产总额 10,352.79 万元,负债总额 1,552.13 万元(其中银行贷款总
额 1,000.00 万元、流动负债总额 552.13 万元,资产负债率为 14.99%),
所有者权益 8,800.66 万元;2019 年 1-9 月实现营业收入 1,044.67 万
元,利润总额-631.45 万元,净利润-631.45 万元。
    截至目前,凤凰岭文旅未有或有事项发生,不存在担保、诉讼与
仲裁事项。
    凤凰岭文旅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四、反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金屹晟
    公司名称:拉萨金屹晟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西藏自治区拉萨市柳梧新区柳梧大厦 309 室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范涛
    注册资本:3,000.00 万元
    成立日期:2018 年 1 月 25 日
    经营期限:2018 年 1 月 25 日至长期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40195MA6T50YD4L
    经营范围:企业管理服务(不含投资咨询和投资管理);企业收购
兼并方案策划;网络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转让;影视策划;企
业形象策划;广告设计、制作、代理、发布;计算机软件的开发。【依
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及其出资情况:金正源联合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
正源”)持有金屹晟 100%股权。金正源无实际控制人,其第一大股东为
无锡天地源投资有限公司,持有其 40.00%股权,顶屹(上海)投资管

                               - 4 -
理有限公司持有其 35.00%股权,马鞍山悦洋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
合伙)持有其 18.00%股权,北京长和兴业投资有限公司持有其 7.00%
股权。
    金屹晟与公司的关系:2018 年 11 月 19 日,和平财富控股有限公
司将其所持公司实际控制人国广环球传媒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
广控股”)50%的股权转让给和融浙联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和融
浙联”)的全资子公司拉萨融威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截至目前,该股权
过户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尚未办理完毕);而,无锡天地源投资有限公
司持有无锡金铃集团有限公司 100%股权,无锡金铃集团有限公司持有
无锡和平联合企业发展有限公司 40%股权,无锡和平联合企业发展有限
公司持有和融浙联 30%股权;无锡天地源投资有限公司还持有金正源
40%股权,金正源为金屹晟的唯一股东。另外,和融浙联的董事王政先
生还担任金正源的法定代表人兼副董事长、总裁,拉萨融威企业管理
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范涛担任金屹晟的法定代表人。故金屹晟与公
司存在关联关系。
    金屹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二)凤凰岭文旅
    详见“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五、本次担保签署合同的情况
    (一)公司与交行海南省分行于 2020 年 1 月 10 日在海南省海口
市签订的《保证合同》主要内容如下(“交行海南省分行”以下称为“债
权人”,“凤凰岭文旅”以下称为“借款人”;公司以下称为“保证人”):
    1.主债权
    保证人担保的主债权为主合同(有多个主合同的指全部主合同,
下同)项下的全部主债权,包括债权人根据主合同向债务人发放的各
类贷款、透支款、贴现款和/或各类贸易融资款(包括但不限于进口押
汇、进口代收融资、进口汇出款融资、出口押汇、出口托收融资、出

                               - 5 -
口发票融资、出口订单融资、打包贷款、国内信用证押汇、国内信用
证议付、国内保理融资、进出口保理融资等),和/或者,债权人因已
开立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或担保函(包括备用信用证,下同)而对
债务人享有的债权(包括或有债权),以及债权人因其他银行授信业务
而对债务人享有的债权(包括或有债权)。
    2.保证责任
    本合同项下的保证为连带责任保证。
    保证的范围为全部主合同项下主债权本金及利息、复利、罚息、
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
于催收费用、诉讼费(或仲裁费)、保全费、公告费、执行费、律师费、
差旅费及其它费用。
    保证期间根据主合同约定的各笔主债务的债务履行期限(开立银
行承兑汇票/信用证/担保函项下,根据债权人垫付款项日期)分别计
算。每一笔主债务项下的保证期间为,自该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
(或债权人垫付款项之日)起,计至全部主合同项下最后到期的主债
务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或债权人垫付款项之日)后两年止。
    债权人与债务人约定债务人可分期履行还款义务的,该笔主债务
的保证期间按各期还款义务分别计算,自每期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
(或债权人垫付款项之日)起,计至全部主合同项下最后到期的主债
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或债权人垫付款项之日)后两年止。
    债权人宣布任一笔主债务提前到期的,该笔主债务的履行期限届
满日以其宣布的提前到期日为准。
    3.担保的主合同
    被担保的债务人为:凤凰岭文旅
    本合同提供的担保适用以下约定:
    (1)保证。担保的主合同编号:琼交银(三亚)2019 年流贷字第
977017 号-1 名称:流动资金借款合同;

                             - 6 -
    (2)最高额保证。担保的主合同编号:琼交银(三亚)2019 年流
贷字第 977017 号-2 名称:流动资金借款合同;保证人担保的最高债权
额为(币种):人民币(大写金额):捌佰肆拾万元整。
    4.生效条款
    本合同自下列条件全部满足之日起生效:(1)保证人法定代表人
(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公章;保证人为自然人
的,保证人签字;(2)债权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并加
盖单位印章。
    (二)公司与金屹晟、凤凰岭文旅于 2020 年 1 月 10 日在海南省
海口市签订的《反担保保证合同》的主要内容如下(“交行海南省分行”
以下称为“出借人”,“凤凰岭文旅”以下称为“借款人”;公司以下称
为“担保人”;“金屹晟、凤凰岭文旅”以下合称“反担保人”):
    1.被保证的债权种类及数额
    (1)金屹晟所担保的主债权金额为:
    出借人依据借款合同向借款人所提供借款金额的 30%,即对应借款
金额合计 3,840.00 万元(大写:叁仟捌佰肆拾万元整)中的 1,152.00
万元(大写:壹仟壹佰伍拾贰万元整)。具体金额以出借人实际出借金
额的 30%为准。
    (2)凤凰岭文旅所担保主债权金额为:
    出借人依据借款合同向借款人所提供借款金额合计 3,840.00 万元
(大写:叁仟捌佰肆拾万元整)。具体借款金额以出借人实际出借金额
为准。
    2.保证方式
    (1)本反担保保证合同的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2)就反担保人所担保债权而言,金屹晟就 30%的债权相应额度
进行担保。即,金屹晟仅就 30%的债权及与此相对应资金使用费、逾期

                              - 7 -
费用、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承诺费、实现债权的费用承担保证责任。
       (3)凤凰岭文旅就借款合同项下债权额度全额承担保证责任。
       3.保证范围
       (1)金屹晟反担保的范围包括借款合同项下的借款本金的 30%及
与此相对应资金使用费、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包
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保全费、调查取证费),以及担保人代借
款人偿还上述款项所发生的其他费用。
       (2)凤凰岭文旅反担保的范围包包括借款合同项下的借款本金、
资金使用费、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
律师费、诉讼费、保全费、调查取证费),以及担保人代借款人偿还上
述款项所发生的其他费用。
       4.保证期间
       自担保人代借款人向出借人偿还借款本金、资金使用费及其他相
关费用之次日起两年。
       5.合同生效
       本反担保保证合同经反担保人及担保人法定代表人签字、加盖公
章后生效。
       六、董事会意见
       凤凰岭文旅本次借入资金的用途为经营周转、凤凰岭景区的宣传
推广及设备维护,其偿还本金及利息的资金来源于凤凰岭文旅经营收
入和其他合法所得,将按合同约定的方式偿还。公司认为凤凰岭文旅具
有偿还债务能力。公司为凤凰岭文旅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的同时,
公司关联方金屹晟以 30%的比例为公司的保证担保提供反担保,且凤凰
岭文旅以债权额度全额为公司的保证担保提供反担保,担保公平、对
等。
       七、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 8 -
    本次担保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担保额度总金额为 109,340.00
万元;本次担保提供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余额 75,195.00
万元,均为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占公司 2018 年度经审计归属于
母公司净资产 470,342.18 万元的 15.99%。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逾
期担保、涉及诉讼担保的情况。
    八、偿还流动资金贷款的资金来源
    偿还流动资金贷款本金及利息的资金来源于凤凰岭文旅经营收入
和其他合法所得。到期前分批偿还。
    九、备查文件
    (一)董事会决议;
    (二)凤凰岭文旅、金屹晟营业执照;
    (三)凤凰岭文旅 2018 年度审计报告及截至 2019 年 9 月 30 日财
务报表;
    (四)流动资金借款合同;
    (五)保证合同;
    (六)反担保保证合同。


    特此公告。


                                  华闻传媒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年一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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