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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英洛华:关于投资设立产业投资基金的进展公告2018-05-25  

						证券代码:000795             证券简称:英洛华         公告编号:2018-031




                        英洛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投资设立产业投资基金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基本情况概述

     英洛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 2018 年 3
月 28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2018 年 4 月 9 日召开 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投资设立产业投资基金暨关联交易
的议案》,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联宜电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
宜电机”)与横店资本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横店资本”)、东阳
市金融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阳金控”)共同设立东阳市英洛
华高端智造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暂定名,以企业登
记核定为准;以下简称“英洛华合伙企业”)设置英洛华高端智造产
业投资基金(以下简称“英洛华基金”)。基金募集总规模为 10 亿
元,首期认缴 2 亿元。其中横店资本作为普通合伙人、执行事务合伙
人和基金管理人拟出资 1,000 万元,联宜电机作为有限合伙人拟出资
15,000 万元,东阳金控作为有限合伙人拟出资 4,000 万元。具体内
容详见公司于 2018 年 3 月 29 日发布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
及巨潮资讯网的《关于投资设立产业投资基金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公
告编号:2018-016)。

     二、进展情况

     公司于近日获悉,英洛华合伙企业已完成工商登记,并在中国证
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备案,具体情况如下:


                                    1
    (一)工商登记信息

    名称:东阳市英洛华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783MA2DBN3D03

    主要经营场所:浙江省东阳市横店镇万盛街 42 号 4 楼

    执行事务合伙人:横店资本管理有限公司(委派代表:周凯旋)

    成立日期:2018 年 04 月 13 日

    合伙期限:2018 年 04 月 13 日至 2025 年 04 月 12 日

    经营范围:私募股权投资、投资管理、投资咨询(未经金融等行
业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吸收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向社会公
众集(融)资等金融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
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基金备案信息

    基金名称:东阳市英洛华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管理人名称:横店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备案编码:SCV099

    备案日期:2018 年 05 月 22 日

    (三)认购出资情况及募集进展

    横店资本(甲方)、联宜电机(乙方)和东阳金控(丙方)于 2018
年 3 月 27 日签订的合作协议中约定“在 2018 年 4 月 10 日之前,乙
方、丙方履行其必须的审批手续并通知甲方;如果丙方未能取得批准,
而乙方已经获得批准,本协议在甲、乙方双方之间生效,甲乙双方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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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续推进英洛华合伙企业与英洛华基金的设立”。由于东阳金控未能在
约定时间内完成相关审批程序,故该合作协议在横店资本与联宜电机
之间生效。横店资本与联宜电机于 2018 年 4 月 11 日签署了《东阳市
英洛华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首期募集规
模由 20,000 万元变更为 16,000 万元,删除东阳金控享有的权利与义
务等相关条款,其余内容均与公司 2018 年 3 月 29 日披露协议内容保
持一致。

       截至本公告日,横店资本和联宜电机已出资首期认缴资金 16,000
万元的 5%。若东阳金控相关审批手续完成后仍继续参与投资英洛华
基金,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
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一)东阳市英洛华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营业执
照;

       (二)《东阳市英洛华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
协议》;

       (三)私募投资基金备案证明。

       特此公告。


                                     英洛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八年五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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