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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中国武夷:关于子公司北京武夷拟引进战略合作者进展情况的公告2017-11-22  

						证券代码:000797           证券简称:中国武夷             公告编号:2017-181
债券代码:112301           债券简称:15 中武债


                中国武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北京武夷拟引进战略合作者
                          进展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7 年 9 月 26 日和 11 月 26 日,中国武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深交所巨潮网 (http://www.cninfo.com.cn)披露
《关于子公司北京武夷拟引进战略合作者的公告》及其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7-130、
170)。公司拟通过转让子公司北京武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武夷”)
30%股权的方式引进战略合作者, 双方将发挥各自优势,进一步提升项目品质,提高项
目效益,实现互利共赢。上述股权于 2017 年 11 月 21 日-2017 年 12 月 18 日在福建省
产权交易网(https://www.fjcqjy.com/)以公开挂牌方式转让,具体请查阅福建省产
权交易网相关公告。现将进展的主要内容披露如下:
    (一)转让标的:北京武夷 30%股权
    (二)转让底价:人民币 310,000 万元
    (三)竞买人资格条件要求
    允许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企业(非联合体)报名。
    1、中国大陆及香港地区的上市公司。
    2、2017 年 3 月 22 日发布的中国房地产开发企业综合实力 500 强榜单(由中国房
地产业协会和上海易居房地产研究院中国房地产测评中心共同主持测评)前 50 强且第
一大股东为国有企业(以 2017 年半年报披露的数据为准,并提供第一大股东为国有企业
的证明材料)的房地产开发企业。
    3、北京有在建房地产开发项目 (提供施工许可证) 。
    4、在国内至少有一个面积超过 10 万平方米、且已投入使用的商业项目 (提供竣工
验收报告或产权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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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报价规则
    1、本次交易采取密封式报价方式,具体报价规则以竞价文件规定为准。
    2、管理费用、销售费用和品牌费等费用的比例总和(以销售额为计算基数)应在
报价时同时列明,不接受上述费用合计超过销售额 5%的报价。
    (五)转让价款的支付
    1、受让方须在转让标的竞价成交当日与转让方签订股权转让合同;
    2、选择一次性付款方式的,受让方须在股权转让合同生效后 3 个工作日内付清全
部交易价款。
    3、选择分期付款方式的:
    (1)受让方须在股权转让合同生效后 3 个工作日内付清首期转让款(不低于全部
股权转让价款的 60%);
    (2)剩余转让款在股权转让合同生效之日起 180 日内支付完毕。对剩余转让款未
付部分,受让方应按照年 12%的利率向出让方支付利息,并提供经转让方认可的见索即
付银行履约保函。
    特此公告


                                          中国武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 11 月 2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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