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水渔业:关于张福赐未履行2016年业绩承诺的公告2017-07-06
证券代码:000798 证券简称:中水渔业 公告编号:2017-042
中水集团远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张福赐未履行 2016 年业绩承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4 年 12 月 31 日,中水集团远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中水渔业”)收购张福赐所持厦门新阳洲水产品工贸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新阳洲”)55%股权,并办理完毕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张福
赐、中水渔业、新阳洲分别于 2014 年 12 月 8 日、2014 年 12 月
11 日签署的《股权转让协议》、《股权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业
绩补偿协议》、《业绩补偿协议之补充协议》中约定:张福赐承诺新
阳洲 2016 年度实现净利润不低于 4,555 万元,并承诺在新阳洲未达
到承诺的净利润时,张福赐应在 2017 年 6 月 30 日前,将不足部分以
现金方式或以现持有新阳洲的股权按照补偿日的评估值折价来补偿
未予抵扣部分。
根据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中水集团
远洋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厦门新阳洲水产品工贸有限公司 2016 年度业
绩承诺实现情况的专项审核报告》(众环专字(2017)021962 号),
新阳洲 2016 年度未完成业绩承诺事项,具体业绩实现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业绩承诺数 业绩实现数 差额 实现率
净利润 4,555.00 -1,439.92 -5,994.92 -31.61%
交易对手方张福赐 2016 年度的业绩承诺未完成,截至 2017 年 6
月 30 日,本公司未收到张福赐 2016 年度业绩承诺差额的补偿款。其
主要原因是交易对手方张福赐涉嫌犯有合同诈骗罪、挪用资金罪,导
致新阳洲现金流量严重不足,生产经营基本停滞以致完全停产,新阳
洲已经无法持续经营,张福赐本人已因涉嫌刑事犯罪被厦门市公安局
刑事拘留(详见 2017-002 号公告)。
公司根据《股权转让协议》的约定,仍将通过法律途径追究张福
赐的违约责任。公司将根据此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进行披露,敬请广
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水集团远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 7 月 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