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水渔业:关于重大诉讼公告2017-09-05
证券代码:000798 证券简称:中水渔业 公告编号:2017-066
中水集团远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诉讼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重大诉讼事项受理的基本情况
2017 年 9 月 1 日,本公司收到控股子公司厦门新阳洲水产品工
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阳洲”)上报的《蔡强诉张福赐、新阳洲
民间借贷纠纷开庭通知》。受理诉讼机构为福建省厦门市翔安区人民
法院,开庭时间为 2017 年 9 月 8 日。
二、有关本案的基本情况
1、原告:蔡强
2、被告一:张福赐
被告二:厦门新阳洲水产品工贸有限公司
3、纠纷起因:
2014 年 1 月 17 日,被告一向原告借款 300 万元,原告与被告
张福赐签订了借款合同,书面约定借款本金为人民币叁佰万元,利息
按 6%月息支付。被告二为该笔借款签订了担保书,约定由被告二对
被告张福赐的该笔借款提供连带保证责任。事后,被告张福赐借款利
息支付至 2015 年 5 月 1 日,之后被告张福赐无力继续支付借款利息,
也无再还借款本金。
4、原告起诉要求:
请求判令两被告连带清偿原告借款人民币 300 万元及利息(利
息自 2015 年 5 月 1 日起算计至实际还款之日止,按年利率 24%计付);
请求判令本案的诉讼费、保全费、调查费等由两被告共同承担。
5、案件所处阶段:厦门市翔安区人民法院已受理案件,开庭时
间为 2017 年 9 月 8 日。
三、其他未披露的诉讼事项
无。
四、本次公告的诉讼对公司的影响
因案件尚未正式开庭审理,诉讼结果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及
时跟踪诉讼事项进展情况,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
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传票及民事起诉状
特此公告。
中水集团远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