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水渔业:关于收到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的公告2017-10-26
证券代码:000798 证券简称:中水渔业 公告编号:2017-073
中水集团远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水集团远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7 年 10
月 23 日收到福建省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17)闽 02
破终 2 号】。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 基本情况
2016 年 11 月 7 日,公司收到北京中水海龙贸易有限责任公司转
发的关于申请对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厦门新阳洲水产品工贸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新阳洲公司”)进行破产清算的《破产申请书》及厦门
市翔安区人民法院出具的《材料收取凭证》等法律文书。申请人以新
阳洲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为由,向
厦门市翔安区人民法院提出申请,请求宣告新阳洲公司破产。2017
年 4 月 25 日,公司收到《受理案件通知书》,法院已登记立案。2017
年 5 月 31 日,公司收到厦门市翔安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裁定书:不
予受理关于新阳洲公司的破产申请。北京中水海龙贸易有限责任公司
不服一审裁定,向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法院受理后依法组
成合议庭审理了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二、裁定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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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17)闽 02 破终 2 号】裁定
结果如下:
1、撤销福建省厦门市翔安区人民法院(2017)闽 0213 破申 1 号
民事裁定;
2、北京中水海龙贸易有限责任公司申请厦门新阳洲水产品工贸
有限公司破产程序继续进行。
本裁定为终审裁定并自即日起生效。
三、对公司的影响
新阳洲公司的破产清算对本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金额暂无法预
计。公司将根据破产事项的进程,依法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
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上述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
四、备查文件
福建省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17)闽 02 破终 2 号】
特此公告。
中水集团远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10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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