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水渔业:关于续聘2018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2018-12-13
证券代码:000798 证券简称:中水渔业 公告编号:2018-050
中水集团远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 2018 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基本情况概述
中水集团远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8 年 12
月 11 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
司 2018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公司续聘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8 年度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机构。
二、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7 年外部审
计机构,公司认为该事务所在 2017 年度审计工作中具有良好的执业
质量,能按时保质完成公司审计工作,满足公司的年报审计要求。该
事务所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过程中,能较好地履行审计业务约定
书中规定的责任与义务。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
有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以及证券、期货业务资格,能够独立对公司
财务状况进行审计,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工作的要求。
三、履行的审批程序
1.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和独立董事事前对中审众环会计师事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充分的了解和沟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
况,提议续聘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8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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度审计机构,并提请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2.公司独立董事就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
可意见和独立意见,独立董事认为: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具备证券从业资格,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
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 2018 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能够独立对公
司财务状况和内控状况进行审计;续聘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8 年度审计机构的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证
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不会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的利益。因此,同意续聘中审众环会计师事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8 年度审计机构。
3.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已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
2018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请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8 年度审计机构。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
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续聘公司 2018 年度审计机构的事前认可意见和
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中水集团远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12 月 1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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