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水渔业: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19-03-25
2018 年度,中水集团远洋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
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措施
和纪律处分实施细则(2018 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和《公
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公司制度的规定,对公司依法运作情
况和公司董事、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情况进行监督,本
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认真、谨慎地履行自身职责,依法独立行
使职权,以保证公司规范运作,积极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现
将监事会 2018 年度主要工作情况及 2019 年的工作计划报告如下:
一、 对公司 2018 年度经营管理行为的基本评价
公司监事会列席了 2018 年历次董事会现场会议和股东大会,并
认为:董事会认真执行了股东大会的决议,忠实履行了诚信义务,未
出现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行为,董事会的各项决议符合《公司法》
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制度要求。监事会对任期内公司的生产
经营活动进行了监督,认为公司经营班子勤勉尽责,认真执行了董事
会的各项决议,经营中不存在违规操作行为。
二、2018 年度监事会会议召开及审议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共召集了 4 次会议,审议通过 10 项议题,另
通过传签方式签署 2 次审核意见:
(一)2018 年 3 月 28 日,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第七届监事会第
三次会议,审查通过了 1.《公司 2017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 《公
司 2017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3.《公司 2017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4.
公司会计政策变更议案;5. 公司《2017 年度报告》和《2017 年度报
告摘要》;6.《公司 2017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7. 公司 2017 年
度计提减值准备议案。
(二)2018 年 4 月 16 日, 以传真及电子邮件传签方式审核通过
了《公司 2018 年第一季度报告》。
(三)2018 年 5 月 16 日,以传真及电子邮件方式召开第七届监
事会第四次会议,审查通过了公司《关于实施瓦努阿图综合渔业基地
项目的议案》。
(四)2018 年 8 月 15 日,以传真及电子邮件方式召开第七届监
事会第五次会议,审查通过了公司《2018 年半年度报告》及《2018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五)2018 年 10 月 17 日,以传真及电子邮件传签方式审核通
过了《公司 2018 年第三季度报告》。
(六)2018 年 10 月 23 日,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第七届监事会
第六次会议,审查通过了公司《关于出资组建中国农业发展集团舟山
远洋渔业有限公司项目的议案》。
二、监事会对公司 2018 年度有关事项的监督意见
(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2018 年公司监事会共列席 3 次董事会现场会议,另对以传真及
电子邮件方式召开的 8 次董事会(含董事会临时会议)进行了事项监
督,共监督董事会审议议题 31 项,另参加了 2 次股东大会(含临时
股东大会)。对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决议事项、董事
会对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及董事、经理和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
情况进行了全过程的监督和检查。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决策程序
合法有效,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能够得到很好的落实,内部控制制
度逐步完善,形成了较完备的机构之间制衡机制。公司董事、经理及
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在工作中,廉洁勤政、忠于职守,严格遵守国家有
关的法律、法规及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努力为公司的发展尽职尽责;
本年度没有发现董事、经理和高级管理人员在执行职务时有违反法律、
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本公司股东利益的行为。
(二) 审核公司内部控制情况
公司的内部控制符合《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配套指引及监
管机构的基本要求,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
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作情况,督促公司进一步完善重要业务领域
的相关制度建设。
(三) 检查公司财务情况
监事会通过不定期抽查公司账务处理情况,听取公司财务负责人
的专项汇报,审议公司年度报告,审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报告等方式,
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进行了必要的监督、检查和审核。
(四) 审查公司投资情况
监事会对公司 2018 年度新建 7 艘金枪鱼钓船项目进行审查,相
关固定资产招标管理、投资建造及结算工作履行了相应的决策、实施
及支付程序。
(五)关联交易情况
监事会通过对公司 2018 年度发生的关联交易的监督,认为:报
告期内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进行,交易
定价公平、合理,相关会议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或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六) 公司对外担保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无对外担保行为。
(七)公司建立和实施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的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认为公司依法按照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
所的要求,严格执行内幕信息知情人相关制度内容,做好内幕信息管
理以及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工作,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利用内幕信
息进行违规股票交易的行为。
三、2019 年度监事会工作要点
在 2019 年度,公司监事会将继续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
《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法规制度规定,紧密结合公司经营实际,忠实
履行职责,督促公司规范运作,充分发挥监事会在公司治理结构中的
作用。主要从以下几方面开展并不断完善监事会工作:
(一)始终紧密结合国家政策形势和有关文件精神,不断完善监
事会工作,学习研究监事会新的工作机制,持续改进公司监事会日常
监督检查形式,与公司内部审计、监察部门联合开展内部监督工作,
加强与董事会和经营层的沟通协调,建立长期有效的沟通渠道及方式;
(二)强化对关键人、关键事、关键领域的监督,尤其要加强对
公司境外投资项目的风险监控力度。依法列席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
及时掌握公司重大决策事项信息;
(三)加强监事会的自身建设,积极参加监事会、证监局举办的
专题培训活动,提高监事会工作人员的综合技能,不断提升监督检查
工作质量,提高监事会的工作能力和效率,为做好维护全体股东利益
工作打好基础;
(四)监督公司集体决策的合规性,促进各项决策程序的合法性,
通过对公司财务状况及生产、经营情况的监督检查,进一步推动公司
持续完善内控制度建设,提高内控评价水平,有效防范经营风险。
2019 年,监事会将继续加强落实监督职能,继续严格按照《公
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和国家有关法规政策的规定,
忠实履行监事的职责,进一步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更好的维护公司
和广大股东的利益。
中水集团远洋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9 年 3 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