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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中水渔业: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19-03-25  

						    2018 年度,中水集团远洋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

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措施

和纪律处分实施细则(2018 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和《公

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公司制度的规定,对公司依法运作情

况和公司董事、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情况进行监督,本

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认真、谨慎地履行自身职责,依法独立行

使职权,以保证公司规范运作,积极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现

将监事会 2018 年度主要工作情况及 2019 年的工作计划报告如下:

    一、 对公司 2018 年度经营管理行为的基本评价

    公司监事会列席了 2018 年历次董事会现场会议和股东大会,并

认为:董事会认真执行了股东大会的决议,忠实履行了诚信义务,未

出现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行为,董事会的各项决议符合《公司法》

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制度要求。监事会对任期内公司的生产

经营活动进行了监督,认为公司经营班子勤勉尽责,认真执行了董事

会的各项决议,经营中不存在违规操作行为。

    二、2018 年度监事会会议召开及审议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共召集了 4 次会议,审议通过 10 项议题,另

通过传签方式签署 2 次审核意见:
    (一)2018 年 3 月 28 日,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第七届监事会第

三次会议,审查通过了 1.《公司 2017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 《公

司 2017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3.《公司 2017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4.

公司会计政策变更议案;5. 公司《2017 年度报告》和《2017 年度报

告摘要》;6.《公司 2017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7. 公司 2017 年

度计提减值准备议案。

    (二)2018 年 4 月 16 日, 以传真及电子邮件传签方式审核通过

了《公司 2018 年第一季度报告》。

    (三)2018 年 5 月 16 日,以传真及电子邮件方式召开第七届监

事会第四次会议,审查通过了公司《关于实施瓦努阿图综合渔业基地

项目的议案》。

    (四)2018 年 8 月 15 日,以传真及电子邮件方式召开第七届监

事会第五次会议,审查通过了公司《2018 年半年度报告》及《2018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五)2018 年 10 月 17 日,以传真及电子邮件传签方式审核通

过了《公司 2018 年第三季度报告》。

    (六)2018 年 10 月 23 日,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第七届监事会

第六次会议,审查通过了公司《关于出资组建中国农业发展集团舟山

远洋渔业有限公司项目的议案》。

    二、监事会对公司 2018 年度有关事项的监督意见

    (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2018 年公司监事会共列席 3 次董事会现场会议,另对以传真及
电子邮件方式召开的 8 次董事会(含董事会临时会议)进行了事项监

督,共监督董事会审议议题 31 项,另参加了 2 次股东大会(含临时

股东大会)。对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决议事项、董事

会对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及董事、经理和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

情况进行了全过程的监督和检查。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决策程序

合法有效,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能够得到很好的落实,内部控制制

度逐步完善,形成了较完备的机构之间制衡机制。公司董事、经理及

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在工作中,廉洁勤政、忠于职守,严格遵守国家有

关的法律、法规及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努力为公司的发展尽职尽责;

本年度没有发现董事、经理和高级管理人员在执行职务时有违反法律、

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本公司股东利益的行为。

    (二) 审核公司内部控制情况

    公司的内部控制符合《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配套指引及监

管机构的基本要求,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

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作情况,督促公司进一步完善重要业务领域

的相关制度建设。

    (三) 检查公司财务情况

    监事会通过不定期抽查公司账务处理情况,听取公司财务负责人

的专项汇报,审议公司年度报告,审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报告等方式,

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进行了必要的监督、检查和审核。

    (四) 审查公司投资情况

    监事会对公司 2018 年度新建 7 艘金枪鱼钓船项目进行审查,相
关固定资产招标管理、投资建造及结算工作履行了相应的决策、实施

及支付程序。

    (五)关联交易情况

    监事会通过对公司 2018 年度发生的关联交易的监督,认为:报

告期内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进行,交易

定价公平、合理,相关会议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或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六) 公司对外担保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无对外担保行为。

    (七)公司建立和实施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的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认为公司依法按照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

所的要求,严格执行内幕信息知情人相关制度内容,做好内幕信息管

理以及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工作,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利用内幕信

息进行违规股票交易的行为。

    三、2019 年度监事会工作要点

    在 2019 年度,公司监事会将继续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

《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法规制度规定,紧密结合公司经营实际,忠实

履行职责,督促公司规范运作,充分发挥监事会在公司治理结构中的

作用。主要从以下几方面开展并不断完善监事会工作:

    (一)始终紧密结合国家政策形势和有关文件精神,不断完善监

事会工作,学习研究监事会新的工作机制,持续改进公司监事会日常

监督检查形式,与公司内部审计、监察部门联合开展内部监督工作,
加强与董事会和经营层的沟通协调,建立长期有效的沟通渠道及方式;

    (二)强化对关键人、关键事、关键领域的监督,尤其要加强对

公司境外投资项目的风险监控力度。依法列席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

及时掌握公司重大决策事项信息;

    (三)加强监事会的自身建设,积极参加监事会、证监局举办的

专题培训活动,提高监事会工作人员的综合技能,不断提升监督检查

工作质量,提高监事会的工作能力和效率,为做好维护全体股东利益

工作打好基础;

    (四)监督公司集体决策的合规性,促进各项决策程序的合法性,

通过对公司财务状况及生产、经营情况的监督检查,进一步推动公司

持续完善内控制度建设,提高内控评价水平,有效防范经营风险。

    2019 年,监事会将继续加强落实监督职能,继续严格按照《公

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和国家有关法规政策的规定,

忠实履行监事的职责,进一步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更好的维护公司

和广大股东的利益。




                            中水集团远洋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9 年 3 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