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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酒鬼酒:独立董事对选举、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2017-09-01  

						               酒鬼酒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对选举、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本公司于 2017 年 8 月 31 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了第七届董事
会第一次会议。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选举公司董事长的议案》:选举江国
金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三年。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选举公司副董事长的议案》:选举郑
应南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副董事长,任期三年。
    三、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公
司第七届董事会聘任下列人员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期均为三年。
具体如下:
1、聘任董顺钢先生为公司总经理
2、聘任董顺钢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兼任)
3、聘任李明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
4、聘任滕建新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
5、聘任樊林先生为公司总工程师
6、聘任王满先生为公司总经理助理
7、聘任李文生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
    四、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我们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我们认真审阅了上述高级管理人员的个人履历,认为具备《公
司法》、酒鬼酒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和任职条件,
其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相关能力,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禁止任职
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处以证券市场禁入的情况。
    2、我们认为提名、选举及聘任程序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
法规和酒鬼酒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3、我们同意公司董事会选举、聘任上述高级管理人员担任公司
相关职务的决定。


                                    酒鬼酒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签名:王茹芹、姚小义、王艳茹
                                          2017 年 8 月 3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