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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一汽轿车:2016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17-06-29  

						证券代码:000800               证券简称:一汽轿车                公告编号:2017-031


                          一汽轿车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没有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7 年 06 月 28 日(星期三)下午 14:30 分

        网络投票时间为:2017 年 06 月 27 日—2017 年 06 月 28 日,其中: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

      2017 年 06 月 28 日上午 9:30-11:30 和下午 13:00-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

      2017 年 06 月 27 日下午 15:00 至 2017 年 06 月 28 日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

    时间

    2、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表决方式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公司董事长秦焕明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7、出席的总体情况: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

理人共计 698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1,033,875,932 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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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数的 63.5254%。其中:

    (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 19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865,265,918 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3.1653%;

    (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计 679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168,610,014 股,占

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3601%。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697 人,代表有表决权

股份 170,892,243 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5003%。其中:通过现场

投票的股东 18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2,282,229 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140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679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168,610,014 股,占上

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3601%。

    8、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律师等相关人员出

席了会议。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具体表决

结果如下:

    (一)审议《2016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1、总的表决情况:

    同意 989,018,24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5.6612%;反对

36,286,39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3.5097%;弃权 8,571,296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8,478,49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8290%。

    2、表决结果:通过该提案。

    (二)审议《2016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1、总的表决情况:

    同意 985,664,48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5.3368%;反对

35,969,49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3.4791%;弃权 12,241,950 股(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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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2,145,35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1841%。

    2、表决结果:通过该提案。

    (三)审议《2016 年度财务决算》;

    1、总的表决情况:

    同意 985,655,08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5.3359%;反对

36,286,99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3.5098%;弃权 11,933,850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1,836,05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1543%。

    2、表决结果:通过该提案。

    (四)审议《2016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1、总的表决情况:

    同意 985,644,68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5.3349%;反对

36,306,09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3.5116%;弃权 11,925,150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1,836,35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1534%。

    2、表决结果:通过该提案。

    (五)审议《2016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1、总的表决情况:

    同意 973,476,74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4.1580%;反对

36,436,49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3.5243%;弃权 23,962,691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1,838,15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2.3178%。

    其中,持有公司股份 5%以下的中小股东同意 110,493,05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

股东所持股份的 64.6566%;反对 36,436,49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1.3213%;弃权 23,962,691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1,838,150 股),占出

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4.0221%。

    2、表决结果:通过该提案。

    (六)审议《关于短期融资授权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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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总的表决情况:

    同意 985,313,96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5.3029%;反对

36,700,01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3.5497%;弃权 11,861,950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1,838,15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1473%。

    其中,持有公司股份 5%以下的中小股东同意 122,330,279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

股东所持股份的 71.5833%;反对 36,700,01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1.4755%;弃权 11,861,95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1,838,150 股),占出

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6.9412%。

    2、表决结果:通过该提案。

    (七)审议《关于调整未来新能源产品实施地点暨终止建设新能源工厂技术改

造项目的议案》;

    1、总的表决情况:

    同意 986,015,98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5.3708%;反对

36,003,99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3.4824%;弃权 11,855,950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1,832,15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1467%。

    其中,持有公司股份 5%以下的中小股东同意 123,032,29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

股东所持股份的 71.9941%;反对 36,003,99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1.0682%;弃权 11,855,95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1,832,150 股),占出

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6.9377%。

    2、表决结果:通过该提案。

    (八)审议《2016 年日常关联交易计划和完成情况的议案》;

    由于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公司控股股东中国第一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一汽股份”)作为关联方回避在股东大会对本议案的表决(持有本公司表决权股

份总数 862,983,689 股),本议案的有效表决票数为 170,892,243 股。

    1、总的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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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同意 120,454,92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70.4859%;反对

37,614,41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22.0106%;弃权 12,822,903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1,824,35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7.5035%。

    其中,持有公司股份 5%以下的中小股东同意 120,454,92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

股东所持股份的 70.4859%;反对 37,614,41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2.0106%;弃权 12,822,903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1,824,350 股),占出

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7.5035%。

    2、表决结果:通过该提案。

    (九)审议《预计 2017 年日常关联交易金额的议案》;

    由于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公司控股股东一汽股份作为关联方回避在股东大会

对本议案的表决(持有本公司表决权股份总数 862,983,689 股),本议案的有效表决

票数为 170,892,243 股。

    1、总的表决情况:

    同意 120,704,92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70.6322%;反对

37,364,41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21.8643%;弃权 12,822,903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1,824,35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7.5035%。

    其中,持有公司股份 5%以下的中小股东同意 120,704,92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

股东所持股份的 70.6322%;反对 37,364,41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1.8643%;弃权 12,822,903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1,824,350 股),占出

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7.5035%。

    2、表决结果:通过该提案。

    (十)审议《关于授权向一汽财务有限公司进行日常短期融资的议案》;

    由于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公司控股股东一汽股份作为关联方回避在股东大会

对本议案的表决(持有本公司表决权股份总数 862,983,689 股),本议案的有效表决

票数为 170,892,243 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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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总的表决情况:

    同意 123,112,19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72.0408%;反对

35,861,49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20.9849%;弃权 11,918,550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1,832,95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6.9743%。

    其中,持有公司股份 5%以下的中小股东同意 123,112,19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

股东所持股份的 72.0408%;反对 35,861,49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0.9849%;弃权 11,918,55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1,832,950 股),占出

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6.9743%。

    2、表决结果:通过该提案。

    (十一)审议《关于在一汽财务有限公司进行日常存款业务的议案》;

    由于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公司控股股东一汽股份作为关联方回避在股东大会

对本议案的表决(持有本公司表决权股份总数 862,983,689 股),本议案的有效表决

票数为 170,892,243 股。

    1、总的表决情况:

    同意 122,671,49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71.7829%;反对

36,302,2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21.2427%;弃权 11,918,550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1,832,95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6.9743%。

    其中,持有公司股份 5%以下的中小股东同意 122,671,49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

股东所持股份的 71.7829%;反对 36,302,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1.2427%;弃权 11,918,55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1,832,950 股),占出

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6.9743%。

    2、表决结果:通过该提案。

    (十二)审议《关于授权向中国第一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委托贷款业务的议

案》;

    由于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公司控股股东一汽股份作为关联方回避在股东大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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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本议案的表决(持有本公司表决权股份总数 862,983,689 股),本议案的有效表决

票数为 170,892,243 股。

    1、总的表决情况:

    同意 123,033,49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71.9948%;反对

38,257,62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22.3870%;弃权 9,601,124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9,315,12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5.6182%。

    其中,持有公司股份 5%以下的中小股东同意 123,033,49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

股东所持股份的 71.9948%;反对 38,257,62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2.3870%;弃权 9,601,124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9,315,124 股),占出席

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5.6182%。

    2、表决结果:通过该提案。

    (十三)审议《关于选举姚景超先生为公司监事的议案》;

    1、总的表决情况:

    同意 986,062,88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5.3754%;反对

35,801,49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3.4628%;弃权 12,011,550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1,832,95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1618%。

    其中,持有公司股份 5%以下的中小股东同意 123,079,19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

股东所持股份的 72.0215%;反对 35,801,49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0.9497%;弃权 12,011,55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1,832,950 股),占出

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7.0287%。

    2、表决结果:通过该提案。

    (十四)审议《关于选举公司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议案实行累积投票方式进行表决,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14.1 选举王国强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总的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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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同意 975,170,93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4.3219%。

    其中,持有公司股份 5%以下的中小股东同意 112,187,242 股,占出席会议持有

公司股份 5%以下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65.6479%。

    (2)表决结果:通过该提案。

    14.2 选举付炳锋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总的表决情况:

    同意 952,843,17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2.1622%。

    其中,持有公司股份 5%以下的中小股东同意:89,859,485 股,占出席会议持有

公司股份 5%以下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52.5825%。

    (2)表决结果:通过该提案。

    14.3 选举胡咏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总的表决情况:

    同意:993,054,70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6.0516%。

    其中,持有公司股份 5%以下的中小股东同意 130,071,012 股,占出席会议持有

公司股份 5%以下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76.1129%。

    (2)表决结果:通过该提案。

    14.4 选举汪玉春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总的表决情况:

    同意 952,877,64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2.1656%。

    其中,持有公司股份 5%以下的中小股东同意 89,893,953 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

司股份 5%以下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52.6027%。

    (2)表决结果:通过该提案。

    三、独立董事述职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听取了《2016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该报告对 2016 年度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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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立董事出席董事会情况及投票情况、发表独立意见及保护社会公众股东合法权益

等履行职责情况进行报告。公司独立董事 2016 年度述职报告全文已于 2017 年 04 月

01 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 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张凯律师、邢龙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

见书,该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

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

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其他人员的资格均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

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关于一汽轿车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

意见书》;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一汽轿车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七年六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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