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汽轿车:关于与贵安新区新特电动汽车工业有限公司签订合作生产框架协议的公告2018-01-08
证券代码:000800 证券简称:一汽轿车 公告编号:2018-002
一汽轿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贵安新区
新特电动汽车工业有限公司签订合作生产框架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随着市场及相关政策的变化,本协议未来的履行具有不确定性。
本协议的签署及未来执行,对公司新能源汽车产品的推广和销售的影响具有
一定的不确定性。
本协议预计不会对公司 2018 年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构成重大影响。
一、协议签署概括
2018年1月6日,一汽轿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贵安新区管理
委员会签订了《战略合作协议》。 根据上述战略合作协议,当日公司与贵安新区新
特电动汽车工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特公司”)签订了《电动车项目合作生产框
架协议》(简称“本协议”)。
二、协议当事人
单位名称:贵安新区新特电动汽车工业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刘聪
注册资本:4900万
主营业务:装配新能源汽车动力模块(具体包括动力模块电机系统装配、动力
模块电池系统装配以及动力模块电控系统装配),生产电动乘用车,销售:新能源汽
车充电设施、新能源汽车远程监控设备、新能源汽车动力模块系统零部件,汽车装
饰,货物进出口及代理服务,汽车的销售及租赁,筹备新能源汽车整车、混合动力汽
车的生产项目,软件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进出口,新能源整车项
目设计开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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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800 证券简称:一汽轿车 公告编号:2018-002
注册地址: 贵州省贵安新区高端装备产业园园区
与公司的关系: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协议主要内容
甲方:贵安新区新特电动汽车工业有限公司
乙方:一汽轿车股份有限公司
为响应国家号召,共同致力于推进新能源汽车产业的发展,基于乙方拥有新能
源乘用车生产资质,甲、乙双方本着公平、合理、互惠互利、优势互补原则,并经
过友好协商,就合作生产等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1、合作项目:协议约定电动车系列产品及其衍生车型;后续如有大改款车型
(不属于衍生车型)或其他系列产品的合作,双方另行协商。
产品生产的四大工艺(冲压、焊装、涂装、总装)在乙方处进行,原则上优先
利用乙方现有生产设备资源进行整车生产,内制加工深度由双方另行协商确定。
2、合作期限:签约日至2022年12月31日
3、适用法律和争议解决:本协议的签订、履行、解释及争议解决等均适用中
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因执行本协议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应争取以友好
协商方式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另一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违
约方应承担对方因此产生的诉讼费、律师费、差旅费等损失。
四、协议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新特公司的合作,将充分发挥双方各自的技术创新、市场开拓和生产制
造等方面能力,有利于公司推动新能源产业规划布局,提升经营业绩水平,契合公
司长期战略发展的需要。本协议的签订,预计不会对公司2018年经营业绩和财务状
况构成重大影响。
五、风险提示
1、随着市场及相关政策的变化,本协议未来的履行具有不确定性。
2、本次协议的签署及未来执行,对公司新能源汽车产品的推广和销售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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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800 证券简称:一汽轿车 公告编号:2018-002
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
六、协议的审议程序
本协议为框架性协议,无需提交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将视具体合作情
况,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和要求,履行相
应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一汽轿车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八年一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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