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公司公告

一汽轿车:关于与贵安新区管理委员会签署战略合作协议的公告2018-01-08  

						 证券代码:000800            证券简称:一汽轿车               公告编号:2018-001



                           一汽轿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贵安新区管理委员会签署战略合作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本协议仅代表合作双方达成的初步合作意向,实际履行情况尚存在一定的不

确定性。

     本协议预计不会对公司 2018 年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构成重大影响。
    一、协议签署概括

    2018年1月6日,一汽轿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贵安新区管理

委员会在贵安新区签订了《战略合作协议》。

    二、协议当事人

    单位名称:贵安新区管理委员会

    管委会主任:孙登峰

    所在地址: 贵安新区临时行政中心内

    与公司的关系: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协议主要内容

    甲方:贵安新区管理委员会

    乙方:一汽轿车股份有限公司

    (一)合作背景

    贵州贵安新区是经国务院批复设立的国家级新区,获批首个国家级大数据产业

发展集聚区(与贵阳一起),首个国家大数据(贵州)综合试验区,全国现代服务业

试点和首批双创示范基地。

    一汽轿车股份有限公司是中国第一汽车集团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是一汽集

团发展自主品牌乘用车的主要企业之一。公司的主营业务为开发、制造和销售乘用



                                                                                   1
 证券代码:000800            证券简称:一汽轿车        公告编号:2018-001



车及其配件。

    双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约定,遵循平等、自

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经过充分协商,就有关事宜达成战略合作协议。

    (二)项目合作内容
    1、一汽奔腾品牌入住贵安金港汽车文化城,主要从事一汽全系品牌推广、体

验及销售业务。

    2、双方共同推进贵安新区新特电动汽车工业有限公司的车型开发、合作生产。

    3、双方共同与北京摩拜科技有限公司在摩拜分时租赁汽车定制开发、车桩网

一体化平台建设,以及打造贵州省绿色出行示范区方面进行全方位合作。

    4、乙方后续在中国西部进行的产业布局优先考虑落户贵安新区。

    (三)责任与义务

    1、甲方的责任与义务

    (1)专班服务。甲方承诺针对该项目成立专门的工作小组,指定专人为该项

目提供一对一服务,积极协助乙方办理项目备案、环评、消防许可、工商注册登记、

税务登记等手续,及时协调解决项目落地过程中的相关问题,确保项目顺利实施。

    (2)政策支持。甲方积极协助乙方争取国家、贵州省相关部门在企业税收、

劳动用工、就业培训等方面的政策支持。

    2、乙方的责任与义务

    (1)按约定投入运营,依法纳税。

    (2)按环保部门要求做好项目环评和环保工作。

    (3)乙方按照国家法律和公司章程,依法经营,除国家不可抗力因素除外,

需按约定履行双方合作事项。

    (四)协议的生效条件及违约责任

    1、本协议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2、双方必须严格履行本协议的规定,若一方不履行协议或不完全履行协议,

另一方有权要求对方采取补救措施或追究对方违约责任。

    四、协议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2
 证券代码:000800         证券简称:一汽轿车                   公告编号:2018-001



    此次签署的战略协议,有利于双方立足自身优势和资源,通过资源共享和优势

互补,共同促进双方的业务发展。本次合作有助于公司未来实现新能源、出行服务

领域等产业规划布局,推进实施“十三五”战略,促进公司综合竞争力的提升。本

协议系战略协议,预计不会对公司2018年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构成重大影响。
    五、风险提示

    1、本协议仅代表合作双方达成的初步合作意向,实际履行情况尚存在一定的

不确定性。

    2、公司将根据合作事项进展情况,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等有关要求履行信息披

露义务。

    六、协议的审议程序

    本协议为战略合作的协议,无需提交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将视具体合

作情况,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和要求,履

行相应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一汽轿车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八年一月八日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