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九洲:董事会议事规则修订对照表2018-04-20
四川九洲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修订对照表
(经 2018 年 4 月 16 日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 2018 年度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批)
序号 原条文 修订后
第四条 提名 第四条 提名
董事会换届时,新任董事候选人由原任董事会提名;董事会职位因董事辞职、 董事会换届时,新任董事候选人由原任董事会提名;董事会职位
退休、死亡、丧失工作能力或被股东大会免职而出现空缺时,继任董事候选人由现 因董事辞职、退休、死亡、丧失工作能力或被股东大会免职而出现空
任董事会提名。 缺时,继任董事候选人由现任董事会提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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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续九十日以上持有或者合并持有公司发行在外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以上 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3%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向公司提
的股东有权向公司提名新的董事(独立董事除外)候选人。 名新的董事(独立董事除外)候选人。
但对于独立董事候选人,应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及部门规章的有关规定执行。 但对于独立董事候选人,应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及部门规章的有
关规定执行。
第九条 勤勉义务 第九条 勤勉义务
董事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对公司负有下列勤勉义务: 董事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对公司负有下列勤勉
(1)应谨慎、认真、勤勉地行使公司赋予的权利,以保证公司的商业行为符合 义务:
2
国家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家各项经济政策的要求; (1)应谨慎、认真、勤勉地行使公司赋予的权利,以保证公司的
商业行为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家各项经济政策的要求,商
业活动不超过营业执照规定的业务范围;
3 第十四条 关联董事的披露义务 第十四条 关联董事的披露义务
关联董事包括下列董事或者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董事: 关联董事包括下列董事或者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董事:
(一)交易对方; (1)交易对方;
(二)在交易对方任职,或在能直接或间接控制该交易对方的法人单位或者该 (2)在交易对方任职,或者在能直接或者间接控制该交
交易对方直接或间接控制的法人单位任职的; 易对方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该交易对方直接或者间接控制
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任职;
第十六条 免职 第十六条 免职
4 董事下列情形之一的,经股东大会决议可以随时免去其董事职务: 董事下列情形之一的,经股东大会决议可以随时免去其董事职务:
(4)被劳动教养者; (4)条删除,以后序号顺延
第十七条 执行董事
第十七条 根据《章程》的规定,兼任经理或者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根据《章程》的规定,兼任经理、副经理或者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
5 职务的董事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不得超过董事总人数的二分
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不得超过董事总人数的二分之一。
之一。
第十九条 报酬 第十九条 报酬
6
公司不以任何形式为董事纳税。 该表述删除
第三十九条 董事会秘书的职责 第三十九条 董事会秘书的职责
董事会秘书的主要职责是: 董事会秘书的主要职责是:
7 (一)负责公司和相关当事人与证券交易所及其他证券监管机构之间的及时沟 (一) 负责公司信息披露事务,协调公司信息披露工作,
通和联络,保证本所可以随时与其取得工作联系;
组织制订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督促公司及相关信息
(二)负责处理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督促公司制定并执行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和 披露义务人遵守信息披露相关规定;
重大信息的内部报告制度,促使公司和相关当事人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按规 (二) 负责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和股东资料管理工作,
定向证券交易所办理定期报告和临时报告的披露工作;
协调公司与证券监管机构、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保荐人、证
(三)协调公司与投资者关系,接待投资者来访,回答投资者咨询,向投资者
券服务机构、媒体等之间的信息沟通;
提供公司披露的资料;
(三) 组织筹备董事会会议和股东大会,参加股东大会、
(四)按照法定程序筹备董事会会议和股东大会,准备和提交拟审议的董事会
和股东大会的文件; 董事会会议、监事会会议及高级管理人员相关会议,负责董
(五)参加董事会会议,制作会议记录并签字; 事会会议记录工作并签字;
(六)负责与公司信息披露有关的保密工作,制订保密措施,促使公司董事会 (四)负责公司信息披露的保密工作,在未公开重大信
全体成员及相关知情人在有关信息正式披露前保守秘密,并在内幕信息泄露时,及 息出现泄露时,及时向本所报告并公告;
时采取补救措施并向证券交易所报告;
(五)关注媒体报道并主动求证真实情况,督促董事会
(七)负责保管公司股东名册、董事名册、控股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及时回复本所所有问询;
人员持有公司股票的资料,以及董事会、股东大会的会议文件和会议记录等;
(六)组织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证券法律法
(八)协助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了解信息披露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
门规章、上市规则、证券交易所其他规定和公司章程,以及上市协议对其设定的责 规、本规则及相关规定的培训,协助前述人员了解各自在信
任; 息披露中的权利和义务;
(九)促使董事会依法行使职权;在董事会拟作出的决议违反法律、行政法规、 (七)督促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遵守法律、法规、
部门规章、本规则、证券交易所其他规定和公司章程时,应当提醒与会董事,并提 规章、规范性文件、本规则、本所其他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
请列席会议的监事就此发表意见;如果董事会坚持作出上述决议,董事会秘书应将
切实履行其所作出的承诺;在知悉公司作出或者可能作出违
有关监事和其个人的意见记载于会议记录上,并立即向证券交易所报告;
(十)公司法和证券交易所要求履行的其他职责。 反有关规定的决议时,应当予以提醒并立即如实地向深圳证
券交易所报告;
(八)《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
易所要求履行的其他职责。
因章节编号变化,涉及引用条款进行相应调整,不涉及实质性变化,详见披露全文。
四川九洲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四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