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九洲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十一届董事会 2018 年度第七次会议 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 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深交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 实事求是、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对公司第十 一届董事会 2018 年度第七次会议审议的《关于控股子公司投资设立 参股公司的议案》进行了事前调查,予以认可,发表如下意见: 本次公司控股子公司深九电器参与投资设立九州电子之家事 项,是公司基于对所属行业发展前景考虑,同时也有利于公司充分 利用电子商务平台开展深入广泛合作,对公司的业务发展将产生积 极影响。公司出资参股,对公司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影响较小, 风险可控。该投资事项表决程序合法,不存在侵害中小股东利益的 行为和情况,一致同意此次投资事项。 独立董事:余海宗 冯建 黄寰 四川九洲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八年九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