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九洲:独立董事关于第十一届董事会2019年度第六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2019-10-31
四川九洲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十一届董事会 2019 年度第六次会议
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
治理准则》、《公司章程》、《深交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独
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实事求
是、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对公司第十一届董事
会 2019 年度第六次会议审议的议案进行了事前调查,予以认可,发表如
下意见:
一、关于控股子公司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独立意见
此次投资设立子公司,实为分公司转为子公司运作,有利于九州光
电子公司优化组织结构,提高运营能力,新设公司能更好发挥深圳特区
地域优势,提升市场规模,推进公司在光器件领域的业务布局。投资事
项表决程序合法,不存在侵害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和情况,一致同意此
次投资事项。
二、关于 2019 年第三季度开展金融衍生品业务情况的独立意见
公司 2019 年第三季度开展以套期保值为目的的衍生品交易业务主要
是针对进出口业务,与公司日常经营需求紧密相关,通过合理的衍生品
工具锁定交易成本,有利于规避外汇市场的风险,降低外汇结算成本。
公司建立了相应的内控制度、风险机制和监管机制,制定了合理的
会计政策及会计核算具体原则,符合公司谨慎、稳健的风险管理原则。
公司第三季度开展金融衍生品业务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审
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独立董事:余海宗 冯建 黄寰
四川九洲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九年十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