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京西文化旅游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关于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在全面了解和 审核了监事会《关于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相 关内容后,监事会认为: 监事会审核后认为:本次使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永 久补充流动资金不存在变相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有利于提高资 金使用效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该事项决策和审议程序合 法、合规,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 关规定。因此,我们同意本次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监事: ______________ _ 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 刘伟 张润波 张雅萍 北京京西文化旅游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一七年八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