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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北京文化: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17-11-08  

						证券代码:000802            股票简称:北京文化         公告编号:2017-072


           北京京西文化旅游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和变更提案;

    2. 本次股东大会未增加临时提案;

    3. 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召开时间

    1.股东大会现场召开时间:2017 年 11 月 7 日(星期二)下午 14:30。

    2.股东大会网络投票时间:2017 年 11 月 6 日-2017 年 11 月 7 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

年 11 月 7 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 券交

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 年 11 月 6 日 15:00 至 2017

年 11 月 7 日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二)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将台西路 9-5 号公司总部

会议室。

    (三)召开方式:本次临时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

合的方式。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

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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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统行使表决权。

    (四)会议召集人:北京京西文化旅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五)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宋歌先生

    (六)会议出席人员

    1.参加本次会议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授权代表共 9 人,代

表股份 433,345,494 股,占公司总股本 725,550,255 股的 59.7265%,其

中: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及代理人 4 人,代表股份 321,640,085 股,占

公司总股本的 44.3305%;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共计 5 人,代表股份

111,705,409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5.3960%;通过现场和网络参加本次

会议的中小投资者共计 5 人,代表股份 31,445,623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4.3340%。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

规定。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董事会邀请的其他嘉宾。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临时股东大会提案均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审议《关于增补褚建国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的提案

    独立董事候选人已报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无异议。

    审议和表决情况:同意 433,328,394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

的 99.9961%;反对 17,1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 0.0039%;弃

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 0%。

    其中,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股份低于 5%(不含 5%,下同)的中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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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资者对该提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 31,428,52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

东所持股份的 99.9456%;反对 17,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

份的 0.0544%;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

    表决结果:该提案获得通过。

    2、审议《关于公司减资暨修改<公司章程>》的提案

    审议和表决情况:同意 433,328,394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

的 99.9961%;反对 17,1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 0.0039%;弃

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 0%。

    其中,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股份低于 5%(不含 5%,下同)的中小

投资者对该提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 31,428,52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

东所持股份的 99.9456%;反对 17,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

份的 0.0544%;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

    表决结果:该提案获得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 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

    2. 律师姓名:陈阳   周洁茹

    3. 结论性意见: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符

合法律、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议事规则》的规定;

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

合法有效;会议所做出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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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关于本次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北京京西文化旅游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七年十一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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