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金宇:关于收到四川证监局问询函的公告2017-06-13
证券代码: 000803 证券简称:*ST 金宇 公告编号:2017—52
四川金宇汽车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四川证监局问询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7 年 6 月 12 日,四川金宇汽车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
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四川监管局下发的《关于对金宇车城权益变动报告书的问询
函》(川证监公司【2017】26 号,以下简称“问询函”),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
现将问询函全文公告如下:
“你公司 2017 年 5 月 11 日公告,天津富欢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北京北控光伏科
技发展有限公司、天津富桦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天津富驿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北清清洁能源投资有限公司(以上公司全为北控清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为一致行动人)分别于 2017 年 4 月 12 日至 5 月 11 日期间增持公司股票,累计持有公司
股份 19159686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5%。
我局对上述增持行为予以关注。请你公司向相关股东核实以下事项并作出说明:
根据一致行动人披露的最新权益变动报告书,其增持目的是“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
景及业务转型的看好”。请权益变动报告信息披露义务人结合你公司经营现状(包括但不
限于连续两年又一期亏损),说明上述披露的具体依据。请你公司说明上述权益变动报告
书披露前是否与一致行动人有过接触,有无向其透露你公司未披露的信息。
请你公司在收到本函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将上述事项书面材料及相关股东的书面回复
材料报送我局,同时抄送深圳证券交易所,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请按照国务院《关于
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7 号)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4 号《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及上市公司承诺及履行》(证监会公
告【2013】55 号)的有关要求,充分保障公司及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
此函。”
公司将根据问询函中所涉及的相关问题及时间要求,及时予以回复并履行信息披露义
务。
证券代码: 000803 证券简称:*ST 金宇 公告编号:2017—52
特此公告。
四川金宇汽车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 0 一七年六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