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金宇:独立董事关于聘任公司高管及增补董事和独立董事候选人的独立意见2017-11-16
四川金宇汽车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聘任公司高管及增补董事和独立董事候选人的
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履职指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四
川金宇汽车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四川金宇汽车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的聘任公司总经理、财务总监,增补董事候选人的事宜发表如下独立
意见:
1、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合法。公司董事候选人和独立
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合法。经审阅韩开平先生、姬晓辉先生、刘猛、
徐寿岩先生、王敏先生的个人履历,未发现其有《公司法》规定的禁
止任职以及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
况,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我们认为其具备了与其行使
职权相适应的任职条件和能力。
2、上述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选举和聘任程序,董事候选人和
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
定。
3、基于独立判断,我们对此次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相关议
案,增补董事候选人和独立董事候选人的相关议案表示同意。
(此页无正文,为独立董事关于聘任公司高管及增补董事和独立董事
候选人的独立意见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名):何云 李新卫 杨永忠
二〇一七年十一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