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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金宇车城:独立董事关于福州北控禹阳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要约收购事宜的独立意见2019-04-23  

						             四川金宇汽车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福州北控禹阳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要约收购事宜的独立意见


    根据《证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
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作为四川金宇汽车城(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金宇车城”)的独立董事,本着对全体股
东认真负责的态度,王敏、徐寿岩就福州北控禹阳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以下简称“北控禹阳”)要约收购公司股份事宜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已公开披露的《要约收购报告书》,本次北控禹阳向除北京北控光
伏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以外的金宇车城股东发出的部分要约,预计
要约收购股份数量为22,660,000股,占金宇车城总股本的17.74%,要约价格为
15.08元/股。要约收购期限自2019年4月4日至2019年5月6日,本次收购以现金方
式支付。
    根据披露的《要约收购报告书》,本次要约收购条件及收购人履行的要约收
购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查阅公司董事会所聘请的独立财务顾
问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就本次要约收购出具的《独立财务顾问报告》以及结合
截至本意见出具日公司股价在二级市场的表现,基于独立判断,我们同意董事会
向股东所作的建议,考虑到公司股票在二级市场的表现,对于《要约收购报告书》
列明的要约收购条件,建议公司股东视本次要约收购期间股票二级市场的波动情
况决定是否接受要约收购条件。
    独立董事何云发表以下独立意见:
    此次审议的《董事会关于福州北控禹阳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要约收
购事宜致全体股东的报告书》没有披露北控禹阳的一致行动人天津富欢企业管理
咨询有限公司(下称“天津富欢”)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存在重大
遗漏。
    根据上市公司 2019 年 4 月 8 日的公告,天津富欢与金杰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因股权转让价款事宜产生纠纷,于 2019 年 4 月 3 日被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悉数冻结其所持有的上市公司 3,680,746 股股票,目前市值达 5600 余万元。
    上述涉诉情况对于投资者决定是否接受要约以及北控禹阳是否具备要约收
购资质存在重大影响,属于要约收购必须披露的事项,而本报告书仅称收购人最
近五年不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没有披露北控禹阳一致行动人天
津富欢涉及的重大民事诉讼,不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和《上市公司信
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
    基于独立判断,我对此次董事会决议表示反对。
    专此意见。



                                 独立董事:何云 王敏 徐寿岩


                                       2019 年 4 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