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宇车城:累计诉讼公告2019-07-26
证券代码:000803 证券简称:金宇车城 公告编号:2019-77
四川金宇汽车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累计诉讼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川金宇汽车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金宇车城”)于 2019 年 7
月 25 日收到南充市顺庆区人民法院的《传票》,案号分别为(2019)川 1302 民初 4594 号、
4597 号、4598 号、4599 号,案件内容如下。
一、案件基本情况
(一)、案件一基本情况
1、各方当事人:
原告:何周浩
被告:四川金宇汽车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案件事由:
2011 年至 2014 年 12 月间,被告以筹措南充金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
宇房产”)开发“盛世天城”项目建设资金和日常运营资金为由,向原告筹借资金。原告经多
方筹集,先后向被告出借人民币 72 万元。
从 2016 年以来,原告曾多次要求被告偿还本金和利息,被告都以各种理由推诿搪塞。
2016 年 11 月 23 日,被告归还原告 2 万元本金及相应利息 6333 元,至此 2015 年 11 月
11 日被告方尚欠原告方本金 70 万元及 2015 年 11 月 1 日起到现今的约定利息。
3、诉讼请求:
(1)判令被告立即偿还原告借款本金:人民币 70 万元;
(2)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资金占用期间约定利息(月利息 2%):人民币 58.8 万元。利
息应计至借款本金实际付清之日止,现暂计至 2019 年 4 月 30 日。
上述本金和利息合计人民币 128.8 万元。
(3)判令被告承担本案一切诉讼及律师代理费用。
(二)、案件二基本情况
1、各方当事人:
证券代码:000803 证券简称:金宇车城 公告编号:2019-77
原告:张蓉
被告:四川金宇汽车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案件事由:
2015 年 6 月被告以经营急需周转资金,多次向原告借款。原告于 2015 年 6 月 4 日向被
告出借人民币 10 万元,2015 年 6 月 18 日向被告出借人民币 20 万元,合计 30 万元。后被
告支付利息至 2015 年 10 月 31 日。原告曾多次要求被告偿还本金和利息,被告都以各种理
由推诿搪塞。
3、诉讼请求:
(1)判令被告立即偿还原告借款本金:人民币 30 万元;
(2)根据《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六条,请求判令
被告向原告支付资金占用期间约定利息(月利息 2%):人民币 25.2 万元。利息应计至借款
本金实际付清之日止,现暂计至 2019 年 4 月 30 日。最后以实际支付时间为准。
上述本金和利息合计人民币 55.2 万元。
(3)判令被告承担本案一切诉讼费用。
(三)、案件三基本情况
1、各方当事人:
原告:马碧华
被告:四川金宇汽车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案件事由:
自 2011 年开始,被告以经营需要周转资金为由,多次向原告请求借款。2011 年 10 月
至 2015 年 5 月,经原告多方筹措,向被告出借人民币 82 万元,被告也以现金或银行转账方
式支付利息并归还部分本金。至 2015 年 6 月 1 日,扣除已还本金,尚欠本金 70 万元。后被
告继续支付全额利息至 2015 年 10 月 31 日,且偿还了本金 4 万元。截止 2019 年 4 月 30 日,
被告未偿还原告的债务共计人民币 121.44 万元,具体为本金 66 万元,2015 年 11 月 1 日至
2019 年 4 月 30 日所产生的利息 55.44 万元。原告曾多次要求被告偿还本金和利息,被告都
以各种理由推诿搪塞。
3、诉讼请求:
(1)判令被告立即偿还原告借款本金:人民币 66 万元;
(2)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资金占用期间约定利息:人民币 55.44 万元。利息应计至借
证券代码:000803 证券简称:金宇车城 公告编号:2019-77
款本金实际付清之日止,现暂计至 2019 年 4 月 30 日。
上述本金和利息合计人民币 121.44 万元。
(3)判令被告承担本案一切诉讼费用。
(四)、案件四基本情况
1、各方当事人:
原告:马晓燕
被告:四川金宇汽车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案件事由:
自 2011 年开始,被告以经营需要周转资金为由,多次向原告请求借款。2011 年 11 月
至 2014 年 4 月,经原告多方筹集,向被告出借人民币 321.5 万元,被告也以现金或银行转
账方式支付利息并归还部分本金。后被告继续支付全额利息至 2015 年 10 月 31 日。至 2017
年 3 月 21 日,被告偿还原告部分本金 7 万元,并于 2017 年 7 月支付了相应(7 万元)利息。
2017 年 6 月 28 日,被告通过其他公司向原告转账支付部分利息 50 万元。自此至今,被告
再没有向原告偿还分毫本金或利息。截止 2019 年 4 月 30 日,被告未偿还原告的债务共计人
民币 489.12 万元,其中借款本金 293 万元,从 2015 年 11 月 1 日至 2019 年 4 月 30 日所产
生的利息差额 196.12 万元。原告曾多次要求被告偿还本金和利息,被告都以各种理由推诿
搪塞。
3、诉讼请求:
(1)判令被告立即偿还原告借款本金:人民币 293 万元;
(2)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 2015 年 11 月 1 日至 2019 年 4 月 30 日所产生的约定剩余利
息:人民币 196.12 万元。利息应计至借款本金实际付清之日止,现暂计至 2019 年 4 月 30
日。最后以实际支付时间为准。
上述本金和利息合计人民币 489.12 万元。
(3)判令被告承担本案一切诉讼费用。
二、诉讼判决情况
本案已由南充市顺庆区人民法院受理,目前尚未开庭审理。
三、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本次公告前公司(包括控股子公司)存在累计尚未达到披露标准的其他诉讼、仲裁事项,
与本次新增诉讼事项合并列表如下:
证券代码:000803 证券简称:金宇车城 公告编号:2019-77
序 收到传票
原告 被告 案由 诉讼请求 状态
号 时间
四川双宏空调设 票据追索权纠 1、判令被告支付汇票本金 20 万元,及利息 25689.58 元(暂计至 2019.4.30); 一审已开庭,
1 金宇房产 2019.5.10
备有限公司 纷案 2、被告承担诉讼费及保全费用 待判决
宁波东灵水暖空 金宇房产/四川省川安消 票据追索权纠 1、判令二被告连带向原告支付汇票金额 10 万元及逾期利息 6000 元;2、诉讼 一审已开庭,
2 2019.5.29
调配件有限公司 防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纷案 费由二被告共同承担 待判决
成都鑫达丰商贸 金宇房产/四川省川安消 票据追索权纠 1、判令二被告连带向原告支付汇票金额 10 万元及逾期利息 6000 元;2、诉讼 一审已开庭,
3 2019.5.29
有限公司 防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纷案 费由二被告共同承担 待判决
1、判令被告回购盛世天城 1 栋 1 层 183 铺;2、判令被告支付原告回购该房房
商品房销售合 款及约定的增值房价款共计 702896.4 元;3、支付维修金 1618.4 元、预告登 一审已开庭,
4 任宇/何涛军 金宇房产 2019.5.29
同纠纷 记费 560 元,抵押登记费 560 元、抵押手续费 464 元,合计 3202.4 元;4、支 待判决
付房价款的资金占用利息(从 2019 年 3 月 30 日起按年利率 6%标准计算)
南充天宏园林景 装饰装修合同 1、支付工程款 300.2 万元,违约金 26500 元;2、判令支付逾期利息 2017.2.25 一审已开庭,
5 金宇房产 2019.5.29
观工程有限公司 纠纷案 起算,按贷款利率 4.75%计算;3、被告承担诉讼费 待判决
东莞市建工集团有限公 建设工程施工 1、请求判令三被告承担连带责任支付工程欠款 577912 元及资金占用利息;2、 一审已开庭,
6 杨素玲 2019.6.10
司/肖隆强/金宇房产 合同纠纷案 诉讼费由被告承担 待判决
1、判令被告回购盛世天城 1 栋 1 层 267-1 铺;2、判令被告支付原告回购该房
商品房销售合 房款及约定的增值房价款共计 770133.6 元;3、支付维修金 2272.8 元、预告 一审已开庭,
7 杨涛 金宇房产 2019.6.11
同纠纷 登记费 550 元,抵押登记费 550 元、抵押手续费 512 元,合计 3884.8 元;4、 待判决
支付房价款的资金占用利息(从 2019 年 1 月 31 日起按年利率 6%标准计算)
1、判令被告偿还原告本金 293 万元;2、支付利息 1961200 元(利息仅计算至
8 马晓燕 金宇车城 债务纠纷 一审待开庭 2019.7.25
2019.4.30)
1、判令被告偿还原告本金 66 万元;2、支付利息 554400 元(利息仅计算至
9 马碧华 金宇车城 债务纠纷 一审待开庭 2019.7.25
2019.4.30)
1、判令被告偿还原告本金 70 万元;2、支付利息 58.8 万元(利息仅计算至
10 何周浩 金宇车城 债务纠纷 一审待开庭 2019.7.25
2019.4.30)
证券代码:000803 证券简称:金宇车城 公告编号:2019-77
序 收到传票
原告 被告 案由 诉讼请求 状态
号 时间
1、判令被告偿还原告本金 30 万元;2、支付利息 25.2 万元(利息仅计算至
11 张蓉 金宇车城 债务纠纷 一审待开庭 2019.7.25
2019.4.30)
河北博为电气股 江苏北控智临电气科技
12 买卖合同纠纷 1、请求判决被告向原告支付货款 11.5 万元;2、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 已调解结案 2019.4.4
份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合肥耀和电缆仪 江苏北控智临电气科技 1、判令被告立即支付原告电缆款 72706.77 元,并承担自 2018 年 4 月 23 日至
13 买卖合同纠纷 已调解结案 2019.4.4
表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款清日止年利率 6%的逾期损失费(起诉时为 4000.35);2、诉讼费由被告承担。
丰郅(上海)新 1、判决被告向原告支付货款 206030 元,并承担改款自 2018 年 11 月 10 日期
江苏北控智临电气科技
14 能源科技有限公 买卖合同纠纷 至实际付清之日止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的利息;2、本案的诉讼 已调解结案 2019.5.7
有限公司
司 费、保全费由被告负担。
特变电工股份有 1、请求依法判令被告支付货款 290000 元。2、请求依法判令被告承担逾期支
江苏北控智临电气科技
15 限公司新疆变压 买卖合同纠纷 付利息 35314 元;以上 1、2 项合计 325314 元。3、本案诉讼费用及其他费用 已调解结案 2019.5.16
有限公司
器厂 全部由被告承担。
1、判令被告立即向原告支付欠付的货款共计 239780 元。2、判令被告字 2017
南京南瑞太阳能 江苏北控智临电气科技 年 8 月 19 日期至实际付清之日起以欠付货款 239780 元为基数按年利率 24%标
16 买卖合同纠纷 已调解结案 2019.5.30
科技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准向原告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暂计算至 2019 年 5 月 11 日,天数为 630 天,
合计为 100707.6 元);3、判令被告承担本案全部诉讼费用。
河北保定天威恒 江苏北控智临电气科技 1、判令被告立即给付剩余货款 19.35 万元及利息损失 1.4 万元。2、诉讼费用
17 买卖合同纠纷 已调解结案 2019.6.3
通电气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由被告承担。
1、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拖欠的《逆变器退货协议》合同款 925000 元,逾期
支付的利息损失 18189.55 元(利息计算情况请见附表),两项共计 943189.55
东芝三菱电机工
江苏北控智临电气科技 元;2、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由于运输设备而支付的 15000 元运费,逾期支
18 业系统(中国) 买卖合同纠纷 仲裁中 2019.6.14
有限公司 付的利息损失 294.97 元(利息计算情况见附表),两项共计 15294.97 元;3、
有限公司
被申请人承担申请人因本案而产生的律师费等修昂管费用,为人民币 140000
元;4、本案仲裁费由被申请人承担。
证券代码:000803 证券简称:金宇车城 公告编号:2019-77
本次公告诉讼金额合计为 1584.25 万元(未包含尚未明确的利息、诉讼费、保全费等),
占公司最近一年经审计净资产的 18.34%且绝对金额超过 1000 万元,达到《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11.1.1 条的披露标准。
四、本次诉讼事项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本次公告的合同纠纷案,相关诉讼的应收款项、应付款项账面都有记载,对于违约金、
诉讼费、保全费等费用公司将根据案件判决情况计入当期损益。涉及智临电气的案件,因原
主要股东对 2017 年至 2019 年三年业绩作出承诺,若不能完成承诺业绩将由智临电气原主要
股东进行补偿,或冲减股权转让款,对当期及期后损益影响较小。
前表序号为 4、7 的诉讼,公司当前无法判断是否应进行回购,将根据法院的判决进行
相应账务处理。
前表序号为 6 的诉讼,公司与原告无任何合同及法律关系,其实际与另外被告存在法律
关系,预计该诉讼对公司无影响。
前表序号为 8、9、10、11 的诉讼,经公司核查财务账目,未发现相关款项。公司将根
据与原告沟通及法庭质证情况,依法依规维护公司正当权益,不排除采取向公安机关报案等
处理方式的可能。
敬请各位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2019)川 1302 民初 4594 号、4597 号、4598 号、4599 号《传票》
2、民事诉状
四川金宇汽车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 年 7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