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在仔细审阅公司董事会提交的 有关材料,基于本人的客观、独立判断,就公司提名聘任徐宏军为总裁,聘任叶 德斌为常务副总裁,聘任王肃、宋海峰、荣华中为公司副总裁,张怿为公司财务 负责人,聘任王肃为公司董事会秘书(兼)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本次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任职资格的 要求;聘任、表决程序符合有关规定。 独立董事:蒋青云_______ 陈丽花_______ 梁峰__________ 二 0 一七年五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