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铝股份:关于公司董事会完成换届选举的公告2017-09-26
云铝股份
证券代码:000807 股票简称:云铝股份 公告编号:2017-090
云南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董事会完成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
云南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云铝股份”或“公司”)于 2017 年 9 月 25 日
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2017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同意选举田永先生、丁吉林先生、何伟先生、
陈德斌先生、焦云先生、郝红杰先生、苏其军先生、宁平先生、尹晓冰先生(作为会计
专业人士)、鲍卉芳女士、汪涛先生共 11 人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成员,任期三年,自本
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其中宁平先生、尹晓冰先生、鲍卉芳女士、汪涛先生
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
《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云南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7-089)。
公司 7 名非独立董事均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任职资格,4 名独立董事具备独立
董事任职资格,独立董事汪涛先生已获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以上人员均能够胜任所聘
岗位职责的要求,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禁止任职的条件及被中国证监
会处以证券市场禁入处罚的情况。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
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董事张春生先生、独立董事华一新先生在第六届董事会任
职届满后不再担任公司董事及独立董事职务,也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截止本公告日,张春生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3,750 股,约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0.0001%,
张春生先生承诺在离任后半年内不转让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并严格遵守《上市公司股东、
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2017〕9 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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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铝股份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张春生先生在担任
公司董事期间,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
截止本公告日,华一新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5,000 股,约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0.0002%,
华一新先生承诺在离任后半年内不转让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并严格遵守《上市公司股东、
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2017〕9 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华一新先生在担任
公司董事期间,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
在任期间,张春生先生、华一新先生勤勉尽责,为公司的规范运作和可持续发展发
挥了积极作用,公司董事会对上述董事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及董事会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
心感谢!
特此公告。
云南铝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 9 月 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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