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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云铝股份:独立董事对《关于2018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的独立意见2018-08-07  

						云南铝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关于 2018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

                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云南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8 年 8 月 6 日(星期一)
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8 年半年度募集
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根据《关于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
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
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在认真审阅了有关资料和听取
有关人员汇报的基础上,对公司关于 2018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
事宜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公司《关于 2018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内容
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真实、客观地反
映了 2018 年半年度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二、公司 2018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和实际使用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
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
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
的情况。




     独立董事:




    宁     平          尹晓冰          鲍卉芳            汪   涛



                                                2018年8月6日
 云南铝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

         占用公司资金及公司对外担保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按照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
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 号)、《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
知》(证监发[2005]120 号)规定,作为云南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对公司 2018 年半年度关联方资金占用及对外担保情况进
行了核查,出具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如下:
    一、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不存在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也不存在以前
年度发生延续至报告期的占用资金情况,公司与关联方的资金往来均遵守了上
述通知的规定,与关联方发生的资金往来均为正常经营性资金往来,未发现将资
金直接或间接地提供给关联方使用的各种情形。
    二、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根据实际运营需要对外提供的担保,均严格遵照、执
行了上述通知的要求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外担保事项已严格履行相关审批
程序,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有利于子公司的生产经营,没有损害公司及公司股
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独立董事:




    宁    平          尹晓冰           鲍卉芳           汪   涛



                                                2018年8月6日
            云南铝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关于新增 2018 年度日

               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的预案》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云南
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认真审阅了有关资料的
基础上,对公司《关于新增 2018 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的预案》发表如下事
前认可意见:
       一、公司已将上述关联交易事项事先与我们进行了沟通,我们审阅了相关材
料。
       二、综上,我们同意将上述事项提交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
       三、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本事项时,关联方董事须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




       宁    平         尹晓冰            鲍卉芳           汪   涛




                                                   2018年8月3日
     云南铝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关于新增 2018 年度日

               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的预案》的独立意见



    云南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8 年 8 月 6 日(星期一)
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会议审议了通过了《关于新增 2018 年度日
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的预案》,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
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
董事在认真审阅了有关资料和听取有关人员汇报的基础上,对《关于新增 2018
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的预案》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公司新增 2018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属于公司正常经营行为,遵循了
“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广大中
小股东的利益,对公司未来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独立性不会产生负面影响。
    二、本次关联交易事项的表决程序合法,关联方董事在董事会审议本事项时
进行了回避表决,该事项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等相关规定。
    三、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审议时关联方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
需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




    宁   平            尹晓冰          鲍卉芳            汪   涛




                                                2018年8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