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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ST新城:第九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2017-10-18  

						证券代码:000809          证券简称: *ST 新城           公告编号:2017-040


               铁岭新城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
          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7 年 10 月 9 日,铁岭新城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监事会以电话形式发出关于召开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的通知。本次会议
于 2017 年 10 月 17 日以通讯会议方式召开,应到监事 5 人,实到监事 5 人,本
次监事会由公司监事会主席李世范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公司 2017 年第三季度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
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登载的《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正
文》(公告编号:2017-038)及在巨潮资讯网登载的《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监事会对公司 2017 年第三季度报告发表的书面审核意见:
    公司监事会根据《证券法》第 68 条规定和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
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3 号——季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2016 年修订)的有
关要求,对公司 2017 年第三季度报告进行了认真严格的审核,并提出如下书面
审核意见,与会全体监事一致认为:
    1、公司 2017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
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 2017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
易所的有关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够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 2017 年第三季度的经
营业绩和财务状况;
    3、在公司监事会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 2017 年第三季度报告编制和
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备查文件
《第九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铁岭新城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七年十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