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岭新城:2018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19-05-29
证券代码:000809 证券简称:铁岭新城 公告编号:2019-014
铁岭新城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19 年 5 月 28 日(星期二)14:00。
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19 年 5 月 28 日 9:30
至 11:30,13:00 至 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时间为 2019 年 5 月 27 日 15:00 至
2019 年 5 月 28 日 15:0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铁岭市新城区金沙江路 11 号金鹰大厦 8 楼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现场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隋景宝先生。
(6)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符合
《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2.会议的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5人,代表股份283,360,800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34.3555%。其中:
1
通 过 现 场投 票 的 股东 2 人 , 代表 股 份 283,218,700 股 , 占 公司 总 股 份 的
34.3382%;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3人,代表股份142,100股,占公司总股份的0.0172%。
(2)中小股东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4人, 代表股份503,300股,占公司总股份
的0.0610%。其中:
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1人,代表股份 361,200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0.0438%;
通过网络投票的 中小股东 3人,代表股份 142,100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0.0172%。
(3)其他人员出席情况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公司聘请的北京
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律师唐周俊、李科峰出席并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
二、议案的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议案进行表决,议案表
决结果如下:
1.审议《公司 2018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总体表决情况:
同意 283,218,7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499%;反对
142,0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01%;弃权 100 股,占出席
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361,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71.7663%;
反对 142,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28.2138%;弃权
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199%。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2.审议《公司 2018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总体表决情况:
同意 283,218,7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499%;反对
2
142,0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01%;弃权 100 股,占出席
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361,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71.7663%;
反对 142,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28.2138%;弃权
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199%。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3.审议《公司 2018 年度财务报告》
总体表决情况:
同意 283,218,7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499%;反对
142,0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01%;弃权 100 股,占出席
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361,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71.7663%;
反对 142,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28.2138%;弃权
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199%。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4.审议《公司 2018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总体表决情况:
同意 283,218,7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499%;反对
142,1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01%;弃权 0 股,占出席会
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361,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71.7663%;
反对 142,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28.2337%;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5.审议《关于 2018 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总体表决情况:
3
同意 283,218,7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499%;反对
142,1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01%;弃权 0 股,占出席会
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361,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71.7663%;
反对 142,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28.2337%;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6.审议《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总体表决情况:
同意 283,218,7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499%;反对
142,1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01%;弃权 0 股,占出席会
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361,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71.7663%;
反对 142,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28.2337%;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7.审议《关于变更公司名称及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总体表决情况:
同意 283,218,7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499%;反对
142,0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01%;弃权 100 股,占出席
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361,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71.7663%;
反对 142,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28.2138%;弃权
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199%。
表决结果:该议案属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 2/3 以上通过。
4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律师唐周俊、李科峰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
律意见书,其结论意见如下:
公司 2018 年度股东大会的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股
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
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铁岭新城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铁岭新城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铁岭新城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5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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