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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创维数字:关于新增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公告2017-06-06  

						证券代码:000810       证券简称:创维数字      公告编号:2017-029


          创维数字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新增 2017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一)关联交易概述

    创维数字股份有限公司(含控股子公司,下同)第九届董事会第

十九次会议和 2016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7 年日

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对公司 2017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进行了

预计,相关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7 年 3 月 17 日在《证券时报》、《中国

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 2017 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

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07)。

    现因公司及下属公司生产经营需要,基于与 Metz Consumer

Electronics GmbH(以下简称“Metz”)、创维澳门离岸商业服务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创维澳门离岸”)、深圳创维-RGB 电子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创维 RGB 公司”)等公司存在必要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

2017 年度新增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不超过 8,000 万元。公司于 2017

年 6 月 5 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以 4 票同意的结果审

议通过了前述 2017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宜,关联董事赖伟德、

施驰、林劲、张知、应一鸣回避表决。全体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事
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本次新增预计关联交易金额为 8,000 万元,占公司 2016 年度经

审计净资产的 3.01%,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预计关联交易类别和调整金额
                                                                          单位:万元


关联交易              关联交易内 关联交易 原预计          截至披露日已 上年发生
            关联人                               增加金额
  类别                    容     定价原则 金额              发生金额     金额

                       DDR 、
           创维 RGB              市场价     2,000    3,000     2,722.66      763.32
                       EMMC
向关联人
采购原材
料、产品 Metz、创维 购买电视机
                                 市场价    13,000    5,000    10,865.72 10,110.12
          澳门离岸

   -        合计        -        -       -       8,000     -            -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1、深圳创维-RGB 电子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法定代表人:杨东文;

        注册资本:人民币 70,000.00 万元;

        主营业务:生产经营彩色电视机、监视器、显示器、视听器材、
通讯器件、声光电子玩具;与彩色电视机配套的接插件、注塑件、包

装材料、五金配件及新型电子元器件;可兼容数字电视、高清晰度电

视(HDTV)、数字磁带录放机、接入网通信系统设备;标清晰度电
视(SDTV)、投影机、新型显示器件(液晶显示、等离子显示、平板

显示)、高性能微型电子计算机、综合业务数字网络(ISDN)系统及

设备、数字音视频广播系统及产品、氮化镓、砷化镓新型半导体、光

电子专用材料及元器件、集成电路新技术及设备,从事信息网络技术、
微电子技术、软件开发业务。一般商品的收购出口业务(不含配额许

可证管理及专营商品)。从事物业管理和南山区科技园创维大厦停车

场机动车停放服务。在本市设立一家非法人分支机构。生产经营移动

通信系统手机。增加:家用电器产品的批发、进出口及相关配套业务

(涉及配额许可证管理、专项规定管理的商品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增加:自有物业租赁,房地产经纪。增加:以

旧换新电器电子产品的销售;

    公司住所:深圳市南山区深南大道创维大厦 A 座 13-16 楼(仅

作办公);

    财务状况:截止 2016 年 12 月 31 日总资产为人民币 2,663,141.71

万元;截止 2016 年 12 月 31 日净资产为人民币 886,350.23 万元;2016
年度主营业务收入人民币 2,544,488.62 万元;2016 年度净利润人民币

152,504.08 万元。

    (2)关联关系

    创维 RGB 为本公司控股股东,持有本公司 56.50%股份;该关联

人为《股票上市规则》第 10.1.3 条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2、创维澳门离岸商业服务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授权代表/董事:孙伟中,谢文龙,葛铭浙,黄景晖;

    注册资本:澳门币 10 万元;

    主营业务:公司从事以下离岸业务:研究及开发业务,技术试验

及分析业务,远距离售卖业务;业务备忘录记录是售电视机,电器及

电子产品,牛肉;
    公司住所:澳门南湾大马路 619 号时代商业中心7楼 K 室;
       财务状况:截止 2016 年 12 月 31 日总资产:人民币 192,099.62

万元;截止 2016 年 12 月 31 日净资产:人民币 8,766.39 万元;2016

年度主营业务收入:人民币 577,938.31 万元;2016 年度净利润:人

民币 6,531.57 万元。

       (2)关联关系

       创维澳门离岸公司为公司间接控股股东创维投资(控股)有限公

司的下属企业;该关联人为《股票上市规则》第 10.1.3 条规定的关联

关系情形。

       3、Metz Consumer Electronics GmbH

       (1)基本情况:

       授权代表/董事:Billenstein, Manfred;
       注册资本:欧元 600 万元;

       主营业务:消费类电子产品研发、生产与销售;

       公司住所:Nuremberg under HRB 31763;

       财务状况:截止 2016 年 12 月 31 日总资产:人民币 36,905.44 万

元;截止 2016 年 12 月 31 日净资产:人民币 1,468.06 万元;主营业

务收入:2016 年度人民币 52,110.07 万元;2016 年度净利润:人民币
-3,530.29 万元。

       (2)关联关系

       Metz Consumer Electronics GmbH 为公司控股股东创维 RGB 的下

属企业;该关联人为《股票上市规则》第 10.1.3 条规定的关联关系情

形。

       4、履约能力分析

       以上关联方均为公司最终控股股东创维数码控股有限公司的下
属企业,创维数码为在香港联合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根据其披露的

2015-2016 财年财报,其总营业收入为 429.54 亿元(HKD,下同),

净利润为 21.70 亿元,总资产 420.60 亿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

150.92 亿元。创维数码财务状况良好,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1、Strong 集团以 OEM 的方式向创维澳门离岸商业、Metz

Consumer Electronics GmbH 采购电视机,是借助 Strong 集团其渠道

在创维-RGB 未销售的区域销售 Strong 品牌。Strong 集团拟扩大整体

于渠道的销售额,增加了对电视机的采购量;基于创维 RGB 原材料

采购渠道优势,拟向其继续采购订单交付中部分用于机顶盒的存储芯

片(DDR)、内存模块(EMMC)。
    2、公司日常关联交易主要是本公司、控股子公司与关联法人之

间的日常采购商品。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依照公平公正的原则,以市

场价为定价依据。付款时间和方式由双方参照有关交易及正常业务惯
例确定。

    3、具体关联交易协议在实际采购时具体签署。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1、本公司(含控股子公司)与以上关联方的关联交易为日常经

营中的持续性业务,均属于公司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业务范围,

预计此项关联交易在一定时期内仍将存在。

    2、以上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没有损害本

公司利益,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无不良影响。

    3、以上交易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主营业务也不会因以
上关联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4、以上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正常,具备较强履约能力。

    五、独立董事意见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同意公司对 2017 年日常关联交易情况

的预计进行调整,该议案已于董事会召开前征得独立董事同意。该等

关联交易涉及金额,按市场原则作价,且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有

利于企业的长远发展,未发现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况。

    六、备查文件目录

    1、创维数字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2、创维数字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独立意见和事前认可意见。

    特此公告。




                             创维数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六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