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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创维数字: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18-04-13  

						    证券代码:000810         证券简称:创维数字       公告编号:2018-022


                  创维数字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期间,无新增提案提交表决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期间,无修改或否决提案的情况;
    3、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4、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的有关情况,公司已于2018年3月23日、2018年4月
10日分别在《中国证券报》和《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上进行了公告。
    一、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8 年 4 月 12 日下午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18 年 4 月 11 日-2017 年 4 月 12 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 年
4 月 12 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 年 4 月 11
日下午 15:00 至 2017 年 4 月 12 日下午 15:00 中的任意时间。
    3、召开方式:现场和网络投票
    4、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南山区科技园高新南一道创维大厦A座13楼
新闻中心
    5、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主持人:公司董事长赖伟德先生
    7、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
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22 人,代表股份 763,786,913 股,占上市公司
总股份的 71.3199%。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16 人,代表股份 763,483,811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71.2916%。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6 人,代表股份
303,102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0283%。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13 人,代表股份 37,386,320 股,占上市公司
总股份的 3.4910%。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7 人,代表股份 37,083,218 股,
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3.4627%。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6 人,代表股份 303,102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0283%。
    3、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会秘书、部分董事及监事出席
了本次会议,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和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
    4、本公司聘请北京市环球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陆曙光律师、李美华律师
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三、会议提案审议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记名投票表决和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对所
审议的议案全部进行了表决。按照规定进行监票、计票,并当场公布了表决结
果。各项议案表决结果具体如下:
    1、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1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763,748,511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50%;反对
38,402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50%;弃权0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7,347,91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8973%;
反对38,40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1027%;弃权0股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的0.0000%。
    2、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1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763,748,511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50%;反对
38,402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50%;弃权0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7,347,91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8973%;
反对38,40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1027%;弃权0股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的0.0000%。
    3、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763,748,511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50%;反对
38,402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50%;弃权0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7,347,91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8973%;
反对38,40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1027%;弃权0股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的0.0000%。
    4、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17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763,748,511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50%;反对
38,402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50%;弃权0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7,347,91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8973%;
反对38,40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1027%;弃权0股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的0.0000%。
    5、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763,748,511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50%;反对
38,402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50%;弃权0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7,347,91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8973%;
反对38,40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1027%;弃权0股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的0.0000%。
    6、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17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763,748,511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50%;反对
38,402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50%;弃权0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7,347,91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8973%;
反对38,40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1027%;弃权0股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的0.0000%。
    7、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创维液晶器件(深圳)有限公司利润补偿协议执
行情况的说明议案》
    鉴于原创维液晶器件(深圳)有限公司股东创维液晶科技有限公司及其一
致行动人深圳创维-RGB电子有限公司、赖伟德、施驰、张知、应一鸣为关联股
东,上述股东回避表决,上述股东出席会议代表股份662,633,394股。
    总表决情况:
    同意101,115,117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20%;反对
38,402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80%;弃权0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7,347,91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8973%;
反对38,40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1027%;弃权0股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的0.0000%。
       8、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公司离职员工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的议
案》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
以上通过。
       总表决情况:
       同意763,748,511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50%;反对
38,402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50%;弃权0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7,347,91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8973%;
反对38,40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1027%;弃权0股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的0.0000%。
       9、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
       鉴于公司控股股东深圳创维-RGB电子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创维液晶
科技有限公司、赖伟德、施驰、张知、应一鸣为关联股东,上述股东回避表决,
上述股东出席会议代表股份662,633,394股。
       总表决情况:
       同意101,115,117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20%;反对
38,402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80%;弃权0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7,347,91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8973%;
反对38,40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1027%;弃权0股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的0.0000%。
    10、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创维液晶器件(深圳)有限公司提供担
保的议案》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
以上通过。
    总表决情况:
    同意763,748,511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50%;反对
38,402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50%;弃权0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7,347,91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8973%;
反对38,40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1027%;弃权0股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的0.0000%。
    11、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才智商店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
以上通过。
    总表决情况:
    同意763,748,511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50%;反对
38,402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50%;弃权0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7,347,91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8973%;
反对38,40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1027%;弃权0股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的0.0000%。
    12、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深圳创维数字技术有限公司为子公司
Strong集团旗下公司Strong Ges.m.b.H.(奥地利)、Strong International Ltd
(SI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
以上通过。
    总表决情况:
    同意763,748,511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50%;反对
38,402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50%;弃权0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7,347,91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8973%;
反对38,40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1027%;弃权0股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的0.0000%。
    13、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
以上通过。
    总表决情况:
    同意763,748,511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50%;反对
38,402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50%;弃权0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7,347,91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8973%;
反对38,40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1027%;弃权0股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的0.0000%。
    14、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续聘2018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763,748,511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50%;反对
38,402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50%;弃权0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7,347,91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8973%;
反对38,40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1027%;弃权0股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的0.0000%。
    15、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经股东大会以累积投票的表决方式选举,赖伟德先生、刘棠枝先生、施驰
先生、林劲先生、张知先生、应一鸣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马少平先生、鞠新华先生、尹田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具体的选举表决结果如下:
    (一)选举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选举赖伟德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
    同意763,747,711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49%;表决结
果为当选。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7,347,11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8951%;
    (2)选举刘棠枝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
    同意763,746,811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47%;表决结
果为当选。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7,346,21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8927%;
    (3)选举施驰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
    同意763,746,812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47%;表决结
果为当选。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7,346,21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8927%;
    (4)选举林劲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
    同意763,746,811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47%;表决结
果为当选。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7,346,21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9.8927%;
    (5)选举张知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
    同意763,746,811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47%;表决结
果为当选。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7,346,21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8927%;
    (6)选举应一鸣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
    同意763,746,711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47%;表决结
果为当选。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7,346,11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8925%;
    (二)选举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选举鞠新华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
    同意763,747,211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48%;表决结
果为当选。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7,346,61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8938%;
    (2)选举尹田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
    同意763,747,211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48%;表决结
果为当选。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7,346,61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8938%;
    (3)选举马少平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
    同意763,747,111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48%;表决结
果为当选。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7,346,51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8935%;
    16、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经股东大会以累积投票的表决方式选举,鄢红波先生、张仁全先生当选为
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监事。
    (1)选举鄢红波先生为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监事
    总表决情况:
    同意763,747,412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48%;表决结
果为当选。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7,346,81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8943%;
    (2)选举张仁全先生为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监事
    总表决情况:
    同意763,747,411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48%;表决结
果为当选。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7,346,81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8943%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北京市环球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
    2、律师姓名:陆曙光、李美华
    3、结论性意见: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
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
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均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
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创维数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八年四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