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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创维数字:关于在创维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存贷款业务的风险处置预案2018-06-12  

						证券代码:000810       证券简称:创维数字       公告编号:2018-037



         创维数字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在创维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存贷款业务
             的风险处置预案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创维数字股份有限公司于 2018 年 6 月 11 日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

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在关联财务公司办理存贷款业务的风险

处置预案的议案》,现将内容进行公告。



       附件:《关于在创维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存贷款业务的风险处置预

案》

    特此公告。




                                    创维数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八年六月十二日
    附件:

                   创维数字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在创维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存贷款业务的风险处置预案

    为有效防范、及时控制和化解创维数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及其子公司在创维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创维财

务公司”)存贷款业务的资金风险,维护资金安全,根据深圳证券交

易所的相关要求,公司特制定本风险处置预案。

                 第一章 风险处置机构及职责

    第一条 公司成立存贷款风险防范及处置工作领导小组,由公司

总经理任组长,为领导小组风险预防处置的第一责任人,由公司财务

总监任副组长,领导小组成员包括财务部、审计部等部门负责人。领

导小组负责组织开展存贷款风险的防范和处置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工

作小组,负责存贷款风险处置预案的具体实施,具体实施部门及办公

地点设在公司财务部,由财务总监任工作小组组长,具体负责日常的

监督与管理工作,严控创维财务公司存贷款风险。

    第二条 存贷款风险处置机构职责:

    (一)领导小组统一承担存贷款风险的应急处置工作,全面负责

存贷款风险的防范和处置等事项,对公司董事会负责。

    (二)财务部、审计部、董事会办公室等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

积极落实各项防范化解风险的措施,相互协调,共同防范和化解风险。

    (三)督促创维财务公司建立健全与执行内部风险控制制度,并

及时、准确提供相关信息。
    (四)存贷款风险的防范和处置工作小组评价创维财务公司的业

务与财务风险,实时关注创维财务公司经营情况,加强风险监测,定

期测试创维财务公司资金流动性,并定期出具风险评估报告。做到信

息监控到位,风险防范有效。一旦发现问题,及时向领导小组书面报

告,并采取果断措施,防止风险扩散和蔓延,将存贷款风险降到最低。

    第三条 领导小组作为风险应急处置机构,一旦创维财务公司发

生风险,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并按照规定程序开展工作。

    第四条 对存款风险的处置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存款风险的处置工作由领导小组统

一领导,对董事会负责,全面负责存款风险的防范和处置工作。

    (二)各司其职,协调合作。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积极筹划、

落实各项防范化解风险的措施,相互协调,共同控制和化解风险。

    (三)收集信息,重在防范。财务部应加强对风险的监测,督促

创维财务公司及时、准确提供相关信息,关注其经营情况,测试其资

金流动性,做到信息监控到位,风险防范有效。

    (四)及早预警,及时处置。相关部门应加强对风险的监测,对

存款风险做到早发现、早报告,一旦发现问题,及时向领导小组报告,

并采取果断措施,及时控制和化解风险,防止风险扩散和蔓延,将存

款风险降到最低。

                   第二章 风险报告与披露

    第五条 建立存贷款风险报告制度。领导小组以定期或临时形式

向公司董事会汇报,并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披露。
    (一)在将资金存放于创维财务公司前,工作小组应取得并审阅

其最近一期经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定

期财务报告,领导小组通过评估创维财务公司的业务与财务风险出具

存贷款风险评估报告。

    (二)在发生存贷款业务期间,工作小组应定期取得并审阅创维

财务公司的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等在内的定期报告

及经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年度报告,

定期评估财务公司的业务与财务风险。

    第六条 当创维财务公司出现存贷款异常波动风险时,工作小组

应及时向创维财务公司或监管机构了解信息,整理分析后形成书面报

告递交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认为异常波动情况可能导致公司及下属公

司资金出现风险时,应及时向公司董事会汇报。对于财务公司存款风

险,任何单位、个人不得隐瞒、缓报、谎报或者授意他人隐瞒、缓报、

谎报。

    第七条 公司在创维财务公司的存贷款业务应当严格按照有关法

律、法规及监管部门对关联交易的相关规定履行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

义务。

                       第三章 风险处置程序

    第八条 公司在创维财务公司存贷款期间,创维财务公司出现下

列规定的任一情形时,领导小组应立即启动风险处置程序,同时报告

公司董事会及时履行相应的临时信息披露义务:

    (一)创维财务公司出现违反《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中
第 31 条、第 32 条、或第 33 条规定的情形;

       (二)创维财务公司任一个比例指标或金额指标不符合《企业集

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第 34 条规定的要求;

       (三)创维财务公司发生挤提存款、到期债务不能支付、大额贷

款逾期或担保垫款、电脑系统严重故障、被抢劫或诈骗、董事或高级

管理人员涉及严重违纪、刑事案件等重大事项;

       (四)发生可能影响创维财务公司正常经营的重大机构变动、股

权交易或者经营风险等事项;

       (五)创维财务公司对单一股东发放贷款余额超过创维财务公司

注册资本金的 50%或该股东对创维财务公司的出资额;

       (六)公司在创维财务公司的存款余额占创维财务公司吸收存款

余额的比例超过 30%;

       (七)创维财务公司的股东对财务公司的负债逾期 1 年以上未偿

还;

       (八)创维财务公司出现严重支付危机;

       (九)创维财务公司当年亏损超过注册资本金的 30%或连续 3

年亏损超过注册资本金的 10%;

       (十)创维财务公司因违法违规受到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

等监管部门的行政处罚;

       (十一)创维财务公司被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责令进行整

 顿;

       (十二)公司董事会认为的其他可能对上市公司存放资金带来安
全隐患的事项。

     第九条 应急处置预案启动后,领导小组办公室按规定的职责采

取以下措施:

     (一)成立应急处置小组,明确应急处置小组的组员名单及相

关职责;

     (二)明确各部门应采取的措施、应完成的任务以及应达到的

目标;

     (三)明确风险化解措施的组织实施方案,强调各部门应服从

应急处置小组的统一指挥,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切实履行相关职责;

     (四)应急处置小组负责风险化解措施落实情况的督查和指导,

确保以最快速度化解风险,保障公司资金安全。

     第十条 针对出现的风险,应急处置小组应与创维财务公司召开

联席会议,要求创维财务公司采取积极措施,进行风险自救,避免风

险扩散和蔓延。

     具体措施包括:

     (一)暂缓或停止发放新增贷款,组织回收资金;

     (二)立即卖出持有的国债或其他债券;

     (三)对拆放同业的资金一律收回;

     (四)对未到期的贷款寻求机会转让给其他金融机构以便及时

收回贷款本息;

     (五)必要时共同起草文件向创维财务公司最终控股股东寻求

帮助,确保公司资金的安全性、流动性不受影响;
        (六)其他,包括但不限于以上的相关具体措施。




                          第四章 后续事项

       第十一条 突发性存款风险平息后,领导小组要加强对创维财务

公司的监督,要求创维财务公司增强资金实力,提高抗风险能力,重

新对创维财务公司进行风险评估,适当调整存款比例。

       第十二条 领导小组联合创维财务公司对突发性存款风险产生的

原因、造成的后果进行认真分析和总结,吸取经验、教训,更加有效

地做好存款风险防范和处置工作,如果影响风险的因素不能消除,则

采取行动撤出全部存款。

                            第五章 附则

       第十三条 本预案未尽事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创维数字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执

行。

       第十四条 本预案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

       第十五条 本预案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