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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冰轮环境: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告2019-03-28  

						     证券代码:000811         证券简称:冰轮环境           公告编号:2019-020


     冰轮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2018 年烟台国丰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新成为公司第一大股东烟台冰轮集团有
限公司之控股股东,在日常生产经营过程中,公司与烟台国丰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的关联方会发生一些产品购销交易,这些交易金额小,占比低,按照市场化原则
进行。2019 年预计公司与万华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烟台泰和新材料股份有
限公司采购销售商品等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为 3000 万元。
     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公司独立董事事先认可了该事项,公司 2019 年 3 月
26 日召开的董事会 2019 年第三次会议(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 2019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全体董事同意该项议案。本关联交易事项不需要提
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单位:万元

                                                合同签订     截至披露
  关联交易类                关联交   关联交易                           上年发生
                  关联人                        金额或预     日已发生
      别                    易内容   定价原则                           金额
                                                  计金额     金额

                 万华化学
                            采购产
  向关联人采     集团股份            市场价格      1000        12.41     144.28
                              品
  购原材料       有限公司
                   小计                            1000        12.41     144.28
                 万华化学
                            销售产
                 集团股份            市场价格      1000        4.34      240.87
                              品
                 有限公司
  向关联人销     烟台泰和
  售产品、商品   新材料股   销售产
                                     市场价格      1000          0         0
                 份有限公     品
                 司
                   小计                            2000        4.34      240.87

   (三)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实际发生
关联              关联    实际           实际发生
          关联                    预计              额与预计
交易              交易    发生           额占同类                披露日期及索引
            人                    金额              金额差异
类别              内容    金额           业务比例
                                                      (%)
                                         (%)
           万华
           化学
向关联     集团   采购
                         144.28   167      0.06      -13.6%
人采购     股份   商品
商品       有限
           公司
           小计          144.28   167      0.06
          万华
          化学
          集团    销售
                         240.87   1000     0.07      -75.91%
          股份    商品
          有限                                                       巨潮资讯网
          公司                                                 www.cninfo.com.cn2018
向关联
          烟台                                                 年 4 月 11 日《冰轮环境
人销售
          泰和                                                 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日常
商品
          新材                                                 关联交易预计公告》(公
          料股             0      1000     0.00        ---       告编号:2018-006)
          份有
          限公
          司
           小计          240.87   2000     0.07
           万华
           化学
向关联     集团
                           0       5        0         ----
人提供     股份
劳务       有限
           公司
           小计            0       5        0
公司董事会对日常关联交
易实际发生情况与预计存
                         不适用
在较大差异的说明(如适
用)
公司独立董事对日常关联
交易实际发生情况与预计
                         不适用
存在较大差异的说明(如
适用)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基本情况
      1、烟台泰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宋西全
      注册资本:61083.36 万元
    经营范围:氨纶、芳纶系列产品的制造、销售、技术转让、技术咨询和服
务;纺织品、日用百货、金属材料、建筑材料、化工产品(不含化学危险品)的
批发、零售;备案范围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
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万华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廖增太
      注册资本:313974.66万元
      经营范围:安全生产许可证范围内危险化学品的生产;许可证范围内铁路
专用线经营;丙烷、正丁烷的带有存储设施的经营、仓储经营(以上经营项目有
效期限以许可证为准);聚氨酯及助剂、异氰酸酯及衍生产品的开发、技术服务
及相关技术人员培训;批准范围内的自营进出口业务;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
品)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上述关联人与公司属于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10.1.3 第二款规定的
关联关系。
    (三)履约能力分析
    烟台泰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万华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经营情况及财务
状况正常,资信良好,具备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公司与关联人发生采购、销售商品关联交易按市场价格定价,遵循公平合理
的定价原则。关联交易协议尚未签署,将在实际采购或销售过程中签订有关购销
合同。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关联人的采购、销售商品的关联交易,系日常生产经营过程中发生的
产品购销,属于正常的业务往来,按照市场化原则进行,没有损害公司的利益,
公司与关联人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等方面保持独立,上述交易不会
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此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五、独立董事及中介机构意见
    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认为公司预计 2019 年度与烟台国丰投资控股有限
公司的关联方所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系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按照市场化原则进
行,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未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合法利益,该关联交易事项
可以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意见:董事会审议的《关于预计 2019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的议案》
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
《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上述日常关联交易,均系基于公司业务需要而开展,
具有必要性。该等关联交易不会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六、备查文件
      1.董事会决议;
      2.独立董事事前认可该交易的书面文件、独立董事意见
冰轮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3 月 26 日